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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七五章 元兴元灭弹指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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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朝!

    金章宗泰和六年,蒙古贵族在斡难河源奉铁木真为大汗,尊号成吉思汗,蒙古汗国建立。

    其后在那年蒙哥汗意外去世后分裂为大汗之国和四大汗国,四大汗国名义上服从蒙古大汗宗主权,实际上各自为政。崖山之战之后,宋朝官方的反抗势力几乎尽数灭绝,元世祖忽必烈便定下国号为大元,取《易经》中“大哉乾元”之意!

    在成吉思汗时,蒙古并没有固定的首都。直到窝阔台汗建都哈尔和林,其后元世祖忽必烈又定都上都,灭宋之后年又定都燕京,称为大都,而这自然是为更加容易统治刚刚到手的宋朝的地盘。

    说起来元朝的疆域空前广阔,今天的新疆、西藏、外蒙古、云南、东北、澎湖及南海诸岛,都在大元统治范围之内,还包括西伯利亚大部分,东到白令海、锡金、不丹、克什米尔东半部、缅甸北部、泰国北部、老挝、朝鲜东北部。

    也有记载,如“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东,南越海表”,“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

    元朝始兴,虽然比起历史上要晚了许久,但崖山那一战却几乎灭去了宋朝所有的反抗力量,以至于各地反抗呼声不在高亢,在各种铁血手段之下,始现太平之势!

    忽必烈又根据汉法,立中书省,其职责为上承天子,下总百司,领六部,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又有中书省下有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尚书省,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不过时置时废。枢密院: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御史台:最高监察机关。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因为四大汗国的关系,名义上虽然是听从他的命令,但实际上却是分割而据,只因忽必烈的一些政策影响到了他们的利益,在刚刚才将宋朝吃下的忽必烈,此时对于他们也是有心无力,只能暂时放任一旁。又特立军队的职责宿卫军队,由皇帝或亲信大臣直接节制。担任京城(大都和上都)防卫的军队是侍卫亲军。有三十余卫,卫设都指挥使或率使,隶属于枢密院。镇戍军,负责镇守全国各地。军队包括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新附军等。

    在那时候,贵族始终是处于最高统治地位的,当蒙古族侵占其他国家建立政权后,就出现了包括蒙古族贵族在内的多个民族贵族并立的情况,这产生了全国该由谁统治的问题。忽必烈有心除去,但却难如登天,除非他狠心将整个过渡在捋上一捋,但他又怎可能这样做,何况有些政策还是他的祖父,成吉思汗铁木真所颁下得!

    而贵族在全国的专制统治权,依然是采用“民分四等”的政策,把全国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

    其中蒙古族自然在各等人中名列第一等。

    『色』目人继蒙古人之后名列第二等,主要指西域人,是最早被蒙古征服的,如钦察、唐兀、畏兀儿、回回等,另外,蒙古高原周边的一些较早归附的部族,也属于『色』目人,如汪古部等。

    又有汉人为第三等,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晚被蒙古征服的、四川、大理人,东北的高丽人也是汉人。

    最后南人为第四等,特指最后被元朝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各族。

    虽然忽必烈为了缓和种族间的独立,颁布了汉法,然而,其“汉法”施行得并不彻底。而且,大元存在等级歧视制度。

    身为汉人在元朝的统治下根本就是不许结社、集会、集体拜神,更由于惧怕汉人的武林高手横行,在禁武令发布后,又禁止普通的汉人私藏兵器那时候甚至数家才可共用一把菜刀!

    又有蒙古人有一种特权,即为被汉人打死需要偿命,而蒙古人因争或乘醉打死汉人只需“断罚出征,并全征烧埋银”。汉人如当兵则不许充宿卫,如当官也往往只能做副贰。这些法律规范对于汉族人均不平等,但因为那时候元朝大军威猛无双,各地之中即使有不满者,却也只能暗自唾骂,根本不敢起身反抗,那崖山海边十来万的浮尸,可是让他们知道反抗元朝的后果是什么!

    而且蒙古大汗可以随时把汉人视如生命的农田,连同农田上的汉人,赏赐给皇亲国戚或亲王公主或功臣之类。宋朝灭亡后所举行的一次赏赐中,少者赏赐数十户数百户,多者竟赏赐十万户。每户以五口计,一次就得到五十万个农奴。汉人忽然间失去他祖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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