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挺有意思。”李易自己抄的书。
“学着呢。”永穆公主露出两个酒窝,长睫毛的大眼睛呼扇几下,眯起来。
“这才像个百姓的样子。”李旦背个手,看村子的布局,心情好。
他希望整个大唐的百姓都如此,并且觉得自己能够看到那一天。
他的志向很宏大,至少李易都不敢说这个话,因为李易那时没达到。
“东主,我在学作诗。”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激动地跟李易说。
“诗?”李易顿住,他不知该如何评价对方的行为。
他所知道的是,这个人以前不识字,穷啊,没钱读书。
现在居然要写诗了,是否得鼓励一下呢?
“可有诗作?”李易决定忍一忍。
“有,写鸭子。”对方自信地点点头。
“一只鸭子不温暖,两个鸭子共御寒?”
李易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这两句,实在是印象太深刻了。
年轻人脸红了:“我写不出来这等好句子。”
李易:“……”
“说说!”李成器唯恐天下不乱。
“好!小鸭孵化时不多,摇动脚底磨,随同母鸭子学,游进河。某天小鸭长大了,母鸭入汤锅。一窝再一窝,死去又有活。”
年轻人低着头,声音颤抖地把自己作的诗背出来。
周围一圈人蹙眉头,这……这叫诗?屎吧?
“好,押韵了,而且……能够触动人心,比一些狗屁的玩意儿韵都不押一下的强多了。
换个说法,就是:老死新命活,物竞天有择。但爱身边事,莫叹岁月琢。”
李易说着,把胳膊微微抬起,永穆公主心有灵犀般地伸手挽住。
李易对对方的行文,实在是不知道怎么批评了。
但内涵不错,而且人家行文的时候在努力押韵。
真说不好吧,看词和曲,大多数不是七言和五言到底,中间还有四六骈俪、二三短句。
只不过这个更像现代诗,差别就在于用字方面。
人家从一个文盲,努力向着新的高度拼搏,应该支持。
人家二十多岁,总写总学,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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