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能够承受。他当初能在西北纵横,说穿了是运气。借用各部间的矛盾,在夹缝中求生存。而董俷本人,则属于那种天赋和普通人不一样的特例。身体本来就壮,加之从小练武,而家中的食物也很丰富,更有那五禽戏打熬近十载。所以,论起底子,典佑三兄弟可是远远比不上董俷雄厚。
好说歹说,才让三个孩子也随大队离去。
此时,营地里只剩下了二十人,而且都是当年虽董俷转战西北的巨魔士。
论战法,他们没有成家的二十人精湛。可论弓马娴熟,他们可就高成家人一筹。
最重要的是,这些人有过数日不眠不休,连续征战的经验。
而这一点,对于接下来的一连串行动是格外的重要。
日头已经升的老高,阳光非常的明媚。董俷把大锤挂在一匹马上,自己则骑着象龙,把斩马剑斜『插』,刀鞘对准了马肚子,只要董俷在马背上起身,就能顺势拔剑。
“兄弟们,一年前,你们随我转战西北,数十万羌人围追堵截,却被我们杀的狼狈不堪……如今,我等即将再次面临那种局面,而这一次,也许会更凶险,因为敌人,会很狡猾……我们此次迂回的距离很长,危险也很多。说不定,你们会死……如果你们现在有谁觉得害怕,可以离开。我绝不阻拦,因为这次很危险。”
黄劭和唐周一怔,哪有动员队伍时说这种话?这不是泄气吗?
哪知道,这些巨魔士却笑了起来。更有人高歌《秦风-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西北大地孕育出的豪迈,曾造就出一支雄霸天下,横扫六国的无敌铁骑。
已经有很久无人唱和,时隔四百年后,这首诗歌再次回应中原大地,流『露』出无与伦比的铿锵。
黄劭和唐周自然知道这首诗歌,却从未听过有人能唱的如此热血沸腾。
两个人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手中的宝剑,指关节都变得发白,身子更不住的颤抖。
他们不是害怕,而是感到激动。
能与如此虎狼之士并肩战斗,什么狗屁富贵,什么狗屁前途,算得了什么。
两个文士,竟生出一尝鲜血滋味的冲动,猛然随着巨魔士们放声歌唱,不停挥舞宝剑。
董俷很骄傲,这就是我的巨魔士。
他敢说出那番话,就是因为他知道,他的巨魔士们,永远不会抛弃他。因为只要他在,他这个巨魔儿和他们同在,巨魔士就会无所畏惧……他就是巨魔士的魂!
不再说什么废话,其实也没什么好说。
鼓劲儿?不需要,从战场上走出来的巨魔士从不需要鼓劲儿,他们早已经做好了撕杀的准备。
董俷抬起手,向远方一指,“出发!”
象龙一马当先,冲出了营门。那驮着大锤的西凉战马和典韦胯下的坐骑并肩而行。在后面,是唐周和黄劭,二十名巨魔士高歌《无衣》,风一般的冲出了营地。
简陋的营地,火光冲天。
来吧,该死的太平道!来吧,该死的黄巾贼!来吧,该死的张角!
我就在这里,想要杀我,就放马过来。我在前途等候,等候你们前来送掉『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