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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才多识--卫觊【无责任转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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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觊,字伯儒,河东安邑<今山西运城市)人,生卒年不详。他是三国时期有名的文学家,也是曹魏政权中颇有见识的政治人物。

    卫觊少年早成,很早就以才学著称,曹『操』为司空时,就任他为属吏。先后任过县令、治书侍御史等职。魏国建立后,他与王象共同主持制定典礼制度,官至尚书。

    曹『操』时期,卫觊镇守关中,为曹『操』平定中原,进而底定关中做了有益的准备。

    建安四年(199年),曹『操』为了联络成都刘璋,派卫觊出使成都。卫觊到达长安后,前方道路不通,曹『操』便留他镇守关中。当时,因战『乱』而流入他乡的关中百姓渐渐回归故土,但由于曹『操』所置郡县无力扶助他们复业,这些回归的居民又往往成为关中割据势力的部曲。卫觊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将河东盐池收为官有,设置使者监卖,抽取盐税以买农具耕牛,供给归民,使他们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他的建议由荀彧转达给曹『操』,得到曹『操』的赞许,于是,很快派人管理了河东盐池,并设司隶校尉于弘农,主管重返家园的流民殖谷垦田。这样,安定了人心,促进了关中经济的恢复。特别是盐池官办,增加了曹『操』的财源,支持了他的统一战争。清人卢弼曾评论说,池盐官卖之议同枣祗的屯田之议,都是当时要政。足见卫觊这一建议的重要意义。

    魏文帝曹丕、明帝曹叡时期,卫觊为尚书,与王象一起,主持了典礼制度的制定。卫觊极其重视法律制度的恢复和建设,他认为,刑法是国家最重要的工具,而往往被官吏轻视,代之以主观臆断;典狱之官掌握生杀人权,应由明法公正之人来担任,而往往因统治者对他们的轻视,所用非人。这是王政敝弊,国家丧败的重要原因。他主张,恢复西汉《九章律》,并设律博士转相教授,使官吏和百姓都懂得法律,以法治天下。魏明帝同意丁他的主张,专委刘邵、陈群等人删定西汉律令,制成《新律》18篇,《州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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