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曼妮扑哧笑出声,“你就没发现,人家沈经理在她面前压根就不沉郁吗?”
沈灿墨在旁人面前什么样她不是没见过,冷静沉稳,虽然在喜怒不形于色这点上还欠些火候......但是在吴夏弦面前,却总是乐得像个二百五一样。看看,连做帮女孩擦脸这么暧昧的事,都能把一排牙笑出来。
林曼妮想起来自己高中的时候,似乎也是这么傻了吧唧地喜欢一个男孩的。每天给他带牛奶,练习他的笔记帮他应付作业,甚至还在他打架时趁乱冲过去刮了对方好几巴掌。唉,只可惜那时候人家根本就还没开窍,连自己鼓足了莫大的勇气写好的情书,看都没看一眼,就用来揩鼻涕了......
那个人呵,倾尽了她年少时对爱情的所有向往,也深深打击到了她的自尊心。
仿佛在那个人面前,她就算卑微化作尘埃,也不会引起他一丝注意。
可是仍然忘不了。
“阿庄,我突然不想要他了。”林曼妮仍是看着那个方向,目光却像是落到了很远的地方,“若不是真心喜欢,要来又能怎么样,他不会对我好,我也不会真的开心。”
阿庄不赞同地摇了摇头,“可是你今年已经......”
“29岁了,”林曼妮突然转过头,朝阿庄灿然一笑,“可是就算是39岁了又能怎么样?只要我想,这圈子还能没有我林曼妮的立足之地?!我要的,才不是一个人形提款机。我要一个真心喜欢我,并且我也喜欢他的人,和他赏遍所有的风景,然后相拥着死去。我相信我一定会找到他。”林曼妮吐了吐舌头,“很显然啊,这个人他不叫‘沈灿墨’。”
阿庄看着女子因雀跃而显得愈加明丽的脸庞,半天才道:“那好吧,我也不劝你了。总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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