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顺小懒的绒毛,一个挪移术落到狼群的后方,虎视眈眈的狼群完全没有发现后方有人。
风卷,风起,嘶吼,激战。空气中隐隐地焦臭和血腥气息因着强大的威势,铺天盖地的袭卷,碎骨肉末不断地落下来,两方击杀,为了争夺‘宝山’,比屠场更加可怕。
“商秧子,你敢跟我抢宝山,老子灭了你。”
“黑鬼,我还怕你不成,别忘了你在我面前从来没赢过!”
“哼,你不过凭着狡猾的诡计,凭实力,你根本不是老子的对手,受死吧!”
“你不过仗着小狼崽多,凭实力,你算个毛。”
黑狼是这一带狼群的势力主,分布最广,素有不夜杀手之称。很有自信地说着,“商秧子,受死吧,宝山是老子的!”
“是你的才怪,是我的才对!你还是回家带崽子喂奶吧!”只有一足的商秧子带着千钧之力正面撞上黑鬼,巨型大角被它一顶,当场只有肠穿肚烂的份。
……
拂晓极善把握时机,两方血拼时,动作优雅地抽出别在腰间的一把很奇特的武器,那是军方自制的武器,名为‘烈枪’,也是军方的‘精英手枪’,大约186mm186mm长,材质是由希瓦晶矿液体凝结而成,无论是烈火、风沙、冰冻、浸泡、碾压等,它的外形不会有任何损坏,是远程和近身博斗的绝妙武器。
这种手枪是云泽家最新研发,耗费的希瓦晶矿液体无法统计。只要手握着手枪,将自身魔力储藏在弹匣内,一扣扳机,一股庞大的嗜杀之气从枪口散发出来,射程可达三百米。
“倒!”一声淡淡的冷哼,拂晓身上的气势一下子变了,将灵力注入手枪弹匣,也将精血滴入手枪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枪比一枪快,一枪比一枪狠,厮杀中的两大势力完全不知道身后有人‘打黑枪’。
两大势力主以快打快,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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