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晴紧了紧手指,看着忽然站直了身子的男人,觉得自己有些眼晕。
从小就读灰姑娘,谁不想要拥有一个拿着水晶鞋过来找自己的男人?可偏偏,这人是霍珑,并不是自己的爱人。
她收回视线,正想要说一会儿把钱转过去就听旁边传来了一声惊呼。
“我的天,这不是上个月那个F国著名鞋子设计师丹福尔设计的新款么?有价无市,没想到竟然被霍总买下了!”
“是么?我刚刚也觉得相似,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好羡慕啊,人家也想要有一双这样的鞋子。”
“是什么什么?求科普,宝宝好像都没有听到过这个!”
“就是F国一个很出名很出名的设计师为了庆祝自己和妻子结婚六十周年纪念日特别制作的手工鞋子,上面的钻石据说是一颗一颗黏上去的。你看那鞋跟,看起来很高对不对?但是,据报道说这种鞋子走起路来,跟平底差不多。”
……
苏晴惊疑不定地抬眸看向霍珑,心中再次浮现出那个疑问来。
他究竟想要干嘛?
追求自己?
简直可笑!
比自己漂亮,比自己聪明的女人多得是,她不过是里面最不起眼儿的一个吧?
是因为电视上演的那种无脑总裁剧,总裁因为女人的拒绝而起了霸占的心思,非要追上她不可?
更荒谬了好不好?
跟在父亲身边,也多少认识几个总裁,谁会为了一个天天怼死自己的女人而浪费自己的时间?
要说因为那一夜,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笑话。
这人可是霍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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