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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鬼魂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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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哗哗地下得更大。

    陆漫漫趴在百里千寻的胸口上,像一只安静的小猫。她忽然在想,如果他知道了开茶馆的事,会有什么反应?

    可是她竟然不想告诉他。

    这感觉非常奇怪,明明是光明正大的事,偏偏话到嘴边,无法开口。她知道说出來的后果,要么,是她走人,要么是茶馆泡汤。

    事实上,她不想走人。正因为不想走人,所以更要开茶馆。

    她得挣钱,不用太多,只需要有足够的钱來让她和他对等。足够是多少?其实只是她和他吵了架后,她踏出这个院门,不至于沦落为叫花子,无处可去。

    她的要求何其低?

    她前世的要求也不高啊,男友家里很有钱,那时,他让她不要工作了,承诺养着她。她拒绝了,仍旧兢兢业业上着班,偶尔加班,有时还兼个职。

    听起來有些矫情,她以前的好朋友就说过她矫情得要死,干嘛搞得那么清高,最后吃亏的总是自己。

    的确很吃亏,弄到最后,爸妈把房子都抵押了给她治病。有一天,她哭得很伤心,跟妈妈说:“早知道这样,那条价值几百万的项链我就不该还给他了。”

    妈妈笑得很温存:“傻话,就你这性格,要是不还给他,估计觉都睡不着。”

    妈妈是了解她的,的确会觉都睡不着。

    可是,她现在为什么活得还是这么矫情?战战兢兢,前怕狼,后怕虎。穿越而來,已经在死亡边缘徘徊两次了。

    她有时觉得全身都是力量,到处都一片光明。

    她有时又觉得,像个鬼魂,在异世界飘荡,到处都很黑暗。

    她真的是个鬼魂,一个鬼魂干嘛还要活得这么束缚?她其实是人不人,鬼不鬼,所以活得更为艰难。

    爱情的爱,也许并不是分不清,而是不敢分清。

    怕分清后,更加伤痛。

    她忽然很认真地问:“千里千寻,如果我只是一个鬼魂,你会喜欢我么?”

    百里千寻松松地抱着她柔软的身体:“疯丫头,看來我留下果然是有点用的,打雷闪电不怕了,还有胆在黑夜里讲鬼故事了。”

    她沒开玩笑,固执地问:“你会喜欢一个鬼魂么?如果我不是连曼曼。”她问得很拙劣,差那么一点,就把这事儿捅破了。

    确实不怪百里千寻迟钝,这样的时代,沒有发达的网络可供人yy,穿越重生这类东西,他也许听都沒听说过,唯一知道的,就是鬼魂附体。

    话说回來,她的本质就是鬼魂附体。

    只是百里千寻怎么可能会相信?

    就听百里千寻悠悠叹一声:“你要真不是连曼曼倒好了。”

    他早早表明放弃庄主的位置,究其原因,无非是考虑过有一天,她的身份暴露了,他得带着她远走他乡。

    他可以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但她能承受得住流言蜚语吗?

    如果,她不是连曼曼,该有多好。

    陆漫漫很认真:“我真不是连曼曼……”说到尾处却弱了,这不是连曼曼的身体又是谁的?

    人不人,鬼不鬼。她心里隐隐的痛。前世的她,已经化为一阵青烟,转过身,她笑颜如花。

    如花的是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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