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奎说是要谦让福鸡的事也还罢了,他是村庄里的首富,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要让他拿出半只的福鸡来救救急,还不象身上拔出根毫毛来容易的?
而明星这么个亚飞流氓也敢此话,谁不知他家里处着一只母老虎?弄不得还会浮地震呢!
不妥!不妥!
“那只福鸡被不才偷——了。”
刘皓说这话就象千斤重担压在身上一样难受的。
再说,这承认错误也须有勇气的。
是不?
刚才他心里纠结得,在要不要说他偷福鸡这问题上纠结得很,最终还是决定坦白从宽。
也许受他们互相谦让的精神所打动。
“吾可并没逼你说的,是你自己说的偷——福鸡。”
来花婶以退为进,一副气势凌人的样子。
“那福鸡在哪儿呢?”
与来花婶相比,明星就显更是迫不及待的,或者他观戏的成份在里面的。
其实他早就在怀疑:此臭小子来历不明。
李文奎象在鼓励着他说,“小子,把福鸡拿出来就会没事,嗯!”
他象在鼓励他说。
也把偷字改为拿字,目的一个就是要缩小问题。
与明星的看戏相比,李文奎就显得有大度的,或者这与他富豪的身份有关系的。
怎么说那只福鸡也只不过是只鸡,怎与那些汪洋大盗相比拟?
不能一棍子打死。
再说谁也不是圣人,知过能改就是好同志吗!
“吃了。”
刘皓说着一副誓死如归的样子。
……
……
在守灵的那些以天为盖地为庐的日子里,当然也包括过上原始森林的日子里,吃野果、啃草根等等的。
那天无意中让他发现了新大陆,居然让他见到庙宇里那些丰盛的祭品,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美食什么的,特别最让他特别馋的还是那些鸡、鹅、鸭那些三牲祭品,一看到让人忍不住流着口水,特别那香喷喷扑鼻而来的、让他陶醉至极了,只要能美美的尝上一口,做个饱鬼也值得。
咦!
他要死记住这么个好去处。
他已很久没嗅到肉香味了,那扑鼻而来的肉香味让他耐不住流着口涎。
就说这些本来还可忍耐的。
可一想到母亲因为他而被那遭老头子饿死而成为饿死鬼,死后连点美味甚至普通的食品祭祀她也没有的,心里就隐隐作痛的。
虽说他家很富有。
可恩赐那遭老头儿是个抠门儿,却并不知他母子还得饥一顿饱一顿的比那些乞丐强不了多少。
她母亲死后他也亲眼见到,那遭老头子连一个棺木也吝得出,只草草地用一领破旧的席子包裹着入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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