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价格的股票)抵押。
关于这些个和交易对手所谓的业绩承诺、保证等等,我一直搞不懂到底是谁这么有才发明出来的?居然写在相关交易所的什么条例里面,笑死人。
一个交易中,有三个主体:买方(000612)、卖方(母鸡公司)、交易标的(小鸡公司)。请问谁来保证小鸡公司未来的利润在逻辑上是成立的?
小鸡公司卖给了000612,还关母鸡公司什么事?母鸡公司还可以插手经营吗?一家自己都无权经营的公司,母鸡公司凭什么可以保证其利润?
可笑的程度就像有个人把母鸡卖给别人,和别人保证这只母鸡不管怎么样怎么养一定能下多少个蛋一样荒缪。
而这些重大资产变动背后的所谓业绩承诺、保证等,到底属于一个什么法律范畴?有强制性保证吗?有违约制裁吗?还是只是可有可无、可遵守可不守的玩笑?
(我向深交所发了相关信息后,深交所出台了一个什么上市公司承诺网上大公开,大家都监督什么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上面的原因,有进步,虽然依旧很可笑。)
17亿收购小鸡公司,原来的方案是增发新股募集17亿,后来以原方案谈不拢改为现金购买。虽然都是17亿的交易,但第一种方案需要监管审核,第二种不需要。个人认为其实已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或者收购资产都不需要监管层的审核,但是对上市公司进行的会导致第一大股东变化,实际控制人变化的交易必须审核。000612的方案相关条款恰恰会导致这一结果,比如原第一大股东不增持,母鸡公司增持。
再有上海证券报的质疑,上海证券报第一篇是质疑被收购公司的评估方法错误和收购资产中相关矿产没有相关备案,而公司没有及时回复也没有停牌等,造成交易时间股价一度跌停。其后公司回复:相关专家解释了评估方法;矿产不需要备案,因为收购的是勘探类公司,不是直接收购矿产。上海证券报随后发文再度质疑公司玩弄文字游戏,因为被收购公司的评估价格中有多半是矿产价格。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而这点000612一直没有回复,反正也没人管。
000612的收购案,可以说是沸沸扬扬,注册资金1000万的壳公司最终以17亿的价格成交。市场各方质疑,公司不断出各种公告进行解释,交易中的相关三方机构也不断发文辩驳。唯独市场监管方面没有一次声音,毫不讳言的讲,我们股市的监管机构是一个官僚机构,类似“不管老百姓信不信反正领导信了”的笑话层出不穷。像我把这些疑点发到证监会,深交所,他们把这些信息转给上市公司,要上市公司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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