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九十二章 取舍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这里用不着你伺候,回你屋子去,禁足从今天开始。”

    “是。”兰姨娘未敢再辩,几年的后宅生活,她早已知道,就算佟国维再宠她,也绝无可能让她压过嫡妻一头。就算佟国维肯,府里的老夫人也不会同意,更何况宫里还有个皇太后在呢。三年前,皇太后招了老太太和太太进宫,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回来之后,老太太派了丫头来足足骂了她一个时辰,要不是看在她怀着身孕的份下,说不准就会被送回家去。就连二老爷,也是在她生下女儿六个月之后,才再度出现在她的房里。

    毓秀坐在炕上,看着兰姨娘那被放开了的脚,笑得像只小狐狸。当初为了兰姨娘裹脚的事,她可是头一回跟她爹对上呢。拿着康熙的禁令义正词言的威胁了她老爹,在觉罗氏的支持之下,顺利的让兰姨娘放了脚,不再是三寸金莲了。自那以后,佟国维果然对兰姨娘的兴趣少了好多,虽然她现在也比较得宠,可再无当初刚进府时的痴迷了。

    因为这件事,毓秀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时代的男人都是变态,无论满汉,都对小脚女人有着本能的痴迷,真是品味奇特。

    她在纠结着男子审美观奇怪的同时,宫中的康熙也正为缠足禁令的问题,被汉官们围攻着。这些年来,不断的有人上书,要求他废除禁令,允许汉人女子缠足。这其中,入了南书房的汉官们反应尤其强烈。

    其时康熙也知道禁令执行的并不顺利,谁也不可能闯进人家里去看女子的脚是不是缠过的,因此缠足之风屡禁不止。甚至在他年初时,得知有旗下女子为了讨好丈夫也开始裹脚时,一气之下又下了圣旨,并且让内务府派出嬷嬷各家审查,一旦发现有缠脚者,父母具获罪。

    这回好,回应他这道圣旨的是n个上吊自杀的姑娘。他就不明白了,缠足不是很痛吗?怎么还会有女人因为不让缠足而自杀的,这真是神一般的思维,跟他绝不在一条线上。难道他还得再下一道圣旨,不许男子许缠足女子为妻?他要是这么作,那就是疯了。

    坐在乾清宫东暖阁里的康熙皇帝,正在无比的憋屈中。被他盼了多时的大挑终于要开始了,今年他就能娶老婆了。这是个多大的喜事,从年初开始,他的好心情就一直没断过。结果眼看着大挑就要开始,一连死了n个人,真是晦气!

    当天晚上,康熙忍不住对太虚吐了苦水,同在空间内的毓秀自然也知道了。

    她眼珠转了一转,“太虚,你跟康熙说,办法有两条,其一,所有缠足女子的父兄跟着一起缠,不是说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么,没道理只让女儿缠足吧,让男人也尝尝个中滋味。其二……”

    太虚看毓秀笑得邪邪的,它有点觉得阴风阵阵的,“其二是什么?”

    “不缠足的女子,其家的男丁不作为官者便可穿留头、复装。已经作官的,除了上朝处事之时,必须穿长袍马褂外,其余的时间自理。我到是想知道,如果康熙选了第二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