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里浮现的是他们第一次的相遇。
她从小就被妈妈逼着跳芭蕾,后来因为天资不够而放弃了,但是身上却有着那股高傲清雅的美,当她不说话时,人人都说她很有气质。
同学常常形容她是最潇洒的男人,最风情万种的女人。因此,人缘很好,几乎是在众星捧月中长大,追求者也是一堆。
就因为这样,她的口味极挑,不管是别人眼中再完美的追求者,她都能挑出一个两个的毛病,好友常常问她,你到底会喜欢上哪种男人哟。
那时,她就会笑着在脑海中想像着一个男子骑着白马向她走来的样子、、、、、、只是,那个男子的脸一直看不清楚。
第一次和墨宇见面,并没有多么惊心动魄。只是听到老师点名“墨宇”她扭头多看了两眼。宿舍里姐妹们疯迷了一般的人物,她终于有幸看到了。
她多看了两眼,心中暗想,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嘛,还不是两条眉毛,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只不过,这五官组在一起,和别的男生比起来,就是俊俏了那么一点点!
她长的漂亮,成绩好,所以围在她身边的人也是极优秀的。看着好姐妹们都交了男朋友,热恋的样子那么幸福迷人,她也万分心动,只希望她的白马王子早日出现。她甚至想,只有出现一个她喜欢的人,她倒追都没事,因为人的漫长一生,能遇到一个喜欢的人真的不容易,似乎那是一种属于天才的孤寂。就像武侠中武功高强的人寂寞的找不到对手一样。
当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就好像发现他经常出现在自己眼前。比赛场上,他一口流利的英语,自信的脸庞。领奖台上,他从容不迫的神情与身姿。校庆会上,他与同学们开心的玩闹在一起!
她开始疑惑,他似乎有很多面,优雅成熟,却又不拘小节。
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长的那么漂亮,他竟然没有多看她两眼。
于是饭桌上被姐妹们一击,她发下狠誓说要追他。
于是她加入了篮球社,于是她迷上了球场上潇洒的身姿,于是她夜夜苦练篮球只为了能让他刮目相看,可最后他们竟然成了哥们儿。
但她不气馁,因为他身边可以靠近的女生只有她一个啊。
她想,他这么聪明应该知道,这世上男生和女生没有纯粹的友谊的。她想,总有一天,他会发现她的心的。
当越接近,越发现自己那颗为他而跳动的心时,“喜欢”两个字越说不出口,于是,她只能让自己装的不再意。
装洒脱,做哥们儿,不再意。
其实,她并不是真的大嗓门儿啊,只是听说他不喜欢那种说话细生细气的,像林黛玉风一吹就倒的女生。
其实,她没认识他的时候根本不懂篮球,可是因为他却苦练成了校女篮球队的队长。
那些午夜时,安静的夜里只回荡着咚咚拍球声和她如雨水一样滴落的汗水,慢慢淹没了她。好似又回到了那些个夜晚,孤寂,热,累,却仍然叫自己坚持。
夕阳渐渐落下,眼泪终于滚下眼眶,对面的男孩儿仍没有抬头认真的叠着纸鹤。
她一遍遍问自己,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这样喜欢一个人呢!
也许,这就是她十九年来顺风顺水的报应,这世上,终究有一件事,有一个人,是她杜兰想要得而得不到的!
直到天黑,墨宇才回过神,抬头发现杜兰还在,有些惊讶,站起来舒展了一下身体,随即便好心情的搭着她的肩说,
“请你吃饭好了!”想到那只笨兔子惊喜的感动的样子,他的心情就非常好。收拾东西时发现杜兰的盒子里只有一只千纸鹤,有些奇怪的问,
“不是吧,你折了一下午,才折了一只千纸鹤啊!”
杜兰不再意的翻翻白眼说,
“你不是不让我帮忙嘛,我叠那么多干嘛啊,又没想送的人!”
“那你一下午蹲着干嘛了啊?”
杜兰仰头看了看还有些余辉的光,伸伸懒腰叹气说,
“看夕阳呗,今天才发现夕阳真是好看,以前都没机会看!”
墨宇忍不住低头笑。
走了两步还在笑,杜兰忍不住问,
“你笑什么啊!”
墨宇怕挨踢,忍着没说,后来一直被她逼,只能冒死说,
“不是,你一多愁善感,说什么夕阳好看,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为什么啊?”
“因为这才记起你是女人啊!”
“墨宇!”杜兰一声狼吼追了上去。
那个连发条短信也说浪费时间的人啊,那个连多吃两口饭也嫌浪费时间的人啊,居然真的傻傻的为一个女生叠一千只纸鹤。
原来,他并不是真的冷漠无情,也不是真的高傲,而是,他的心里,早已经有了一个不可代替的人。
一千只千纸鹤。
那需要多久的时间呢?那需要多大的耐心呢?
她想象着她为一个男生折一千只纸鹤的样子,追着他奔跑的身影,默默的笑中流泪,默默的哀悼自己还未开花便夭折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