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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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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他没谈过恋爱,也不太懂追女孩,但知道每个人都有先入为主的观念。他想,如果他比所有人都先表白,让小兔明白他真切的心意,再光明正大的贴上自己的标签,那么应该没人抢走小兔了吧。

    只是,他要先过内心这一关。

    他有一个弟弟,弟弟也喜欢小兔。

    也许他自己都知道,墨宇从小都很聪明,比同龄人早熟,从来都很确定自己喜欢什么,连买衣服都是一眼看中,不用试买回家穿在身上都很好看。而那些“你还小,你还不懂什么是喜欢”的话语,也许是安慰他自己的。

    他内心中并不想承认兄弟两人喜欢上了同一个女生。

    并不是身为兄长,就一定有谦让之心。只记得有一次,弟弟四岁吧,不懂什么道理,硬喜欢跟他抢东西,他让几次就烦了,讲道理,弟弟还小又不懂,然后就很生气的打了他。

    一打弟弟就哭,他听的厌烦,就躲到屋里,谁知道出来时弟弟就晕倒在地上,脸红的厉害。他吓的脑袋空白,机械似的把弟弟送到医院。

    原来弟弟把那个吃火锅用的酒精,当水给喝了。

    弟弟在医院抢救时,他就在内心求老天保佑弟弟平安,并且从此以后,不管什么东西都让着他。

    也许,并没有人知道他的那个誓言。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那么明确的知道自己要让。让出一个自己喜欢的女生也并不会怎么样。

    只是,他抓着书本的手攥的那么紧。

    他真的很想让,如果没有那一段时间的孤独绝望无助,他真的会让。

    可是,现在,只要一想,他就很舍不得,舍不得。

    没有人愿意放弃生命中的阳光,也没有愿意放弃自己生命中的指明灯。

    从前只知道喜欢,现在这种喜欢好像无声中升级为生命存的意义,因为更懂珍惜,所以更难放弃。

    而他,要怎么打消弟弟喜欢小兔的念头,然后再向小兔表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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