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族上下在自己的极高威名之下可谓是能够一言以决的地步。无趣的修炼,因为自己已经强到再怎么修炼也提升都不大的水准了。无趣的杀戮,自己已经杀了够多够多的生灵了,已经杀的麻木了。还有无趣的战斗,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再是自己的对手,甚至把世界第二强到世界第十强的高手一起打包过来也不够自己打的了。
无论什么都是这么的无趣,整个世界都变得无聊至极,自己甚至一度有过‘干脆毁灭掉整个世界吧’的念头。
然而后来,有一次自己无意之中再一次的听到了多年以前那个人类作家所讲过的故事,忽然就想明白了什么。
如果这个世界已经对我来说毫无趣味可言的话,那么我就换一个世界好了,我再创造一个世界即可。
老魔王虽然武力通天,但是肯定无法做到这种只有真正的神灵才能够做得到的事情了,所以他才开始了写小说。刚开始的时候他的文笔可谓是很糟糕很糟糕,几乎是可以用不堪入目来形容了,然而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的文笔逐渐有了起色。
配合上他丰富的眼界与知识,他的小说是越写越好,越写越厉害,甚至在匿名发表之后还得到了人类作家圈的认同。
《蔷薇骑士》自然不是他写的第一本小说,但绝对是他写的小说里影响力最大,写得最好,读者最多的一本。
如果就这么草草收尾,真的是死都无法瞑目啊。
“真的是不会甘心啊。”
老魔王苦笑着自言自语了这句话之后,便把那本书丢进了火盆里面,和白兰雪一起看着那本书烧的干干净净。
竟然不满意的话,还是重新写吧。
(高中没学导数,到了大学好辛苦。)
中括弧里的(每当我这本书写累了的时候,都会想想下本书到底写啥,说实话我已经有七八个不同类型而且不少于两万字的小说开头了,不过还是没想好写啥,我最近小说看得少,了解网文市场动向的读者请在书评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