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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地铁上的男孩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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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凝重起来。

    法医室一帮娘子军们又开始敬业地干起活来。

    朱苗苗开始描述:“尸僵完全缓解,腐败高度发展,出现腐败静脉网和腐败水泡。初步判断死亡时间为3到4天。判断颈部动脉被割断为主要死因,具体死因需等待进一步尸检结果。”

    警方第一个到达现场,现场保护比较完整,但跟前几起案子一样,能提取到的痕迹有限。

    痕迹部门在现场提取到数枚42码鞋印,没有什么意外,那把作为凶器的剪刀上并没有提取到指纹。

    室内值钱的东西都在,沙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机。

    在手机和电脑上面只提取到了一组指纹,应该是属于陆薇薇的。

    与前几起案子一样,基本排除入室盗窃的可能性。

    报警的男子名叫万军,时年42岁,是春阳市一家规模还算不错的装修公司老板。

    面对萧默的询问,万军很坦诚,他说陆薇薇其实是他的情人。

    与陆薇薇是年前在梦之星夜总会认识的。

    陆薇薇是梦之星的演艺人员,万军在梦之星与客户应酬的时候,送了几次花,并请陆薇薇陪了几次酒。

    万军说,陆薇薇最初给他的印象仅限于一位漂亮的夜总会女郎。打过几次交道之后,觉得这个姑娘言谈举止都不一般,少了一些风尘味。

    后来每次去梦之星都捧陆薇薇的场,慢慢地了解到这姑娘过得并不容易。

    陆薇薇时年26岁,却有一个8岁的儿子。

    对于其儿子的父亲是谁,万军说,陆薇薇不愿意说,他也没有再追问。

    一个单身姑娘带着一个孩子生活不容易,陆薇薇晚上在夜总会上班,白天又在某商场珠宝专柜卖珠宝。

    不过他又自嘲道:“警官,薇薇虽然在那种地方上班,但其思想很单纯善良,一定是她年少时单纯,被男人的花言巧语骗了的。”

    自从陆薇薇和万军好上了之后,万军不想让她再去夜总会抛头露面,也不想让她那么辛苦。本来是打算金屋藏娇的,但陆薇薇坚决不干,万军只好掏钱在步行街给陆薇薇开了一家服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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