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注定是不平静的,白天,跟着朱苗苗陪吃陪喝。
晚间好不容易消停了,这大半夜电话又突兀地响了。
是齐南打来的。
“萧队,市中心保山大酒店有人跳了楼。”
两个月前,萧默调到了市公安局刑侦二队,走的时候齐大婶梨花带了雨,万分舍不得,他放了狠话,要在一个月之内将自己给整到市局。
没想到这娃行动够快,一个月前,在跟踪一个盗窃团伙的时候,因为抓一个亡命之徒,挂了彩,立了功。
这娃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死皮赖脸要调到市局。
结果如他所愿来了市局,而且如愿分到了萧默的队里。
他说,他小时候的愿望是长大了当一名警察,现在的愿望是一辈子当萧默的跟班,别的啥理想都是浮云。
唉,他这妥妥是一块狗皮膏药,沾上了就甩不掉了。
起身来穿上衣服,出得卧室门,大夏天的,客厅一股冷到骨髓里的空气让他打了一个寒噤。
他叹了一口气,朱苗苗,此时正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手里还拿着电视摇控器。
客厅空调温度此时是17度,这个女人,大夏天的,是想冻死自己吗?
将空调调到了26度,从屋里拿出一个薄被盖在了女人的身上,转身出了门。
去保山酒店的一路上,他都在想,回头得问一问齐南,他在市中心那套单身公寓租出去了没,趁早将这朱苗苗给打发了。
保山大酒店后街的绿化带边上,警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尽管时下是凌晨1点多,但围观的人群还不少。
齐南这个娃,给萧默来电话的时候,他说他已经出发了,他住的地方到保山大酒店比萧默近多了。
萧默到了,他还没来。
队里的刑警孙浩然迎了上来,相对于齐南,萧默觉得还是这孙浩然靠谱一些,性子沉稳,不多言不多语,心细如发。
有了案子总是第一个到达现场,当然不是因为他有一辆动力十足的越野车,更不是因为他是一个汽车发烧友,车技了得。
人家是真的敬业,不像齐南,是真的懒。
孙浩然说:“萧队,半个小时之前,死者不知道从几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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