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宴这么早就结束了?”艾维斯有些惊讶,他明知故问道。今天开办宴会的是城内的副城主,在马诺尔德斯城住了那么久,那位出身中等贵族家庭的男爵城主一直都在做着替西马诺联络当地商会感情的事情。这种带着政治目的宴会不举行到深夜一般都不会散去。
“我跟姐姐说我肚子不舒服就先回来了。”温妮森迎了上去,今天参加的孔蒂侯爵小姐穿了很漂亮的华服,胸前束胸的褶皱繁复层叠,及肘的长袖在袖口,配上一双长及手腕的白色缎面蕾丝绣花手套,漫身弥漫着厚重的贵族式奢靡气息。
“撒谎可不是淑女应该做的事情。”艾维斯歪着脑袋打趣对这位可爱的贵族小姐,凑得越来越近。
“谁说人家撒谎了,我本来就有些不舒服。”温妮森背过了手,拿在手里的小饰物一把纸扇被捏住。阴影把这位情窦初开的女孩面孔遮挡起来让人看不到她的表情,眼睛不敢抬起,“艾维斯,如果你以后做了诺森内特公爵和阿兰卡公爵,你还会承认我们这些朋友么?”
小时候对这个世界认识不足够,对艾维斯这位一出生就在皇朝贵族纹章部登记为伯爵的男孩没有太大的忌讳。不但温妮森把艾维斯只是当成了同龄人,就连温妮莎也是,不过最近一年频繁参加宴会和沙龙的两位贵族少女越发的深刻认识了,平民和贵族间的沟壑,以及普通贵族家庭与上层豪门的差距。今天,温妮森不经意听到了一位平民富家少女在宴会偏僻角落对同伴的哭诉。那位富家平民少女的青梅竹马为了利益准备在两个月过后就要娶一个准爵的女儿做妻子,十几年的美好时光竟比不上一个苍白的头衔,男方不以为然也不说了,相反还在宴会上沾沾自喜。
公爵在白阿色芬皇朝屈指可数,类似孔蒂侯爵家在皇朝就有数十家之多,孔蒂侯爵家与诺森内特公爵家,一个爵位之差,天与地的距离。
艾维斯看着温妮森的表情很复杂,要放在他原来的时代,因为社会的发达,没有贵族,也没有什么门第之分。财富才是权衡社会地位的唯一标尺,有钱的便有了尊严和地位,没钱的有的便是剩下的自卑和自嘲。哪里会像圣隆尔德大陆,门第才是婚娶的第一标准。说到婚姻,艾维斯不禁感觉头痛,这也是他这些年来一直逃避的事情,是要放弃自己喜欢熟识的女孩们和还是娶一个符合家族利益的陌生人,这两个选择题很难。特别是艾维斯熟识的女孩有两个,嗯,孔蒂家的长女和次女,他都想要。不为其他,只因为艾维斯才认识到在这个异世里,没有孔蒂家姐妹花的西马诺伯爵府邸透着一股陌生,只有两人回来了,才给他家的感觉。
散发的淡淡温暖灯光在走廊两侧闪烁,终于,艾维斯不再保持沉默,他伸手轻轻地勾起了侯爵小姐光华圆润的下巴,眼帘轻闭着,眼角含着几乎要落下的泪花。
“明月没,群星已落,已是深夜时分。
时光匆匆,逝又逝,我仍独卧。”
这是一首诗篇的开场白,很多人提起诗篇朗诵,首先嫉妒地就会想到这是贵族在花前月下用来俘获少女芳心的利器之一。实际上,诗篇朗诵这门艺术并没有表面那么肤浅,只是人们把这门艺术看得太过片面。
贵族使用诗篇的朗诵能获取美少女的芳心,平民、暴发户有样学样,得到却是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效果。有时候美好与丑陋只有一线之差,而诗篇就能做到把迷人和做作恶心明显的区分出来。在雪鹅毛学院,艾维斯就曾看到许多男学徒依样画葫芦,结果画虎不成反类犬,恶心得他跟其他两位贵族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西马诺曾经地描述过口才、朗诵诗歌和公众演讲三者的关系。口才锻炼人的思维反应能力,朗诵诗歌把个人情感融汇到诗篇的文字上去感染别人,公众演讲不过是把朗诵诗歌的对象从一个变成了过百甚至上万人。用艾维斯的理解就是,学会了在交际中如何优雅的进退才能掌握勾搭少女的技巧,最后再把勾搭少女的技巧跨越女人和男人之间的沟壑去蛊惑所有人。要是用一个比喻来巧妙地比较三者的关系,那就是口才是大学的本科生,诗歌朗诵是学识更进一步的硕士生,公众演讲是博士。
温妮森鼻息一滞,内心便忍不住地剧烈跳动起来。女孩的轻颤通过艾维斯的手传递过去,他笑了。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背诵是很件痛苦的事情,特别是要背诵的诗歌不仅仅只是一首,可跟最考验朗诵接下来一项比起来,背诵并不难。诗歌朗诵真正困难的是如何将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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