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的失神时间。
温妮森笑了,她一个翻滚把艾维斯压在身下,她骑在艾维斯的腰板上,缓慢地俯下腰肢,流瀑般的金发倾泻下来,将她与艾维斯两人笼罩在一起。
“很难做出选择吧?也对,毕竟我和我姐姐都是那么的美丽。所以,我们不在的时候,你不要被其他女孩子骗走。”
这个情况超乎了艾维斯的想象,贵族阶级里小孩的也太早熟了吧。他可是记得在这年龄段,虽然懵懵懂懂地已经对好看的女生产生了感觉,但可没有大胆到告白。艾维斯愣了愣说道:“我很好奇,你们跟着文森特伯爵夫人每天都在学些什么。”
“学着做一位有品味的贵族小姐。要学会打扮自己,要学会穿衣服。还要画画啦,要唱歌啦,要看书,要背诗,偶尔得拉琴,对了,再过几天呢,伯爵夫人说会让人家去学白阿色芬宫廷舞。有空呢,她经常会教我们将来成为一个家族的主妇怎么管理家族的产业,偶尔伯爵夫人也会带着人家出入宴会….”
温妮森一一细数着文森特伯爵夫人教导的东西,艾维斯越听越是心惊,敢情两位侯爵小姐这些年都没有闲着,丝毫不比在西马诺那边的他压力来得小。
“你们还真是辛苦呢。有这必要吗?”艾维斯问道。
温妮森郑重其事地说道:“当然,文森特伯爵夫人说过,人前的风光都是要由背后的艰辛积累而来的。现在多辛苦一点,以后就能轻松啦。再说了,我们以后都是要嫁人的。”
艾维斯非常纳闷:“我们才多少岁,你就已经想到以后的事情。”
温妮森皱了皱鼻子做了个鬼脸,她抱怨道:“人家尤希金五岁的时候,就用一首大诗人奥登的《湖畔选集》里十四组诗《在屋里》获得了他表姐的初吻。你呢?”
艾维斯知道大诗人奥登是谁。一位生活在圣盔历第四个百年后半个世纪的红阿色芬诗人,当时能与之齐名的是白阿色芬人,艾奥略。两人在攻读公学时期就是有名的文章高手。后者毕业于爱伊伦的秀斯特公学,前者毕业于雅斯森兹堡的依斯侬德公学。有意思的是,艾略特出生在白阿色芬,却在毕业后加入了红阿色芬阵营;奥登出生在红阿色芬,但在中年的时候并加入了白阿色芬籍。天知道,当时的两个势力在背后做了什么手脚。不过奥登在西马诺藏书里那本《在战争》倒是写挺不错。
艾维斯不甘示弱地说道:“我在六岁的时候就打了他。”
“那还是比不过人家在五岁的时候就会背一首十四组诗。”温妮森不依不饶地重复道。
“大不了,待会儿,我再去打他一顿就是。”
熟睡中的达特伯家少爷浑身一震,忽然在床上惊醒,捂住剧烈跳动的心脏,他坐起身子,心有余悸地望了眼四周,好一会儿,他才挠挠脑袋重新躺下。
“那你还是比不过他。”孔蒂家的千金笨拙地使用着最新学到小技巧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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