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不调且心血来潮来想为曾经的情人报仇怎么办?真是造孽。诺森内特家屠龙的名气那么大,随便在街上逮个人都能指出前门左转再右拐就是诺森内特家的府邸。
都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现在艾维斯却得要有很大的几率要去为他闲得没事干跑去杀龙玩的祖先收拾烂摊子。要不是看在亚修斯的份上,他还真想给那老货竖个中指。
艾维斯现在是小膊胳小腿,怎么看也不像未来会有变成超人的趋势,为了晚上能睡得安稳,哪怕有着一丝希望,他也得打破沙锅问到底。
霍夫曼对此不能给出确切的答案,但他还是给了艾维斯一个比较安心的答案,巨龙要复仇早复仇了,何必拖到五百年后。
霍夫曼把艾维斯带到庄园的武器收藏室。宽大的大厅正上方是一副有3百年历史的花窗,五彩斑斓的玻璃上面描绘着史诗里才有的景象。光线透过花窗照到地上,诺森内特家祖先使用或收藏的宝贵利剑和铠具泛着耀眼的光辉。其中有一杆放在收藏架上的上半截是暗红色的长枪,上面的颜色仿佛就是昨天才涂染上去,做工的手艺很烂,随便找个涂染匠都能做得比这好。
霍夫曼站在枪告诉艾维斯:“这就是用来杀死巨龙的长枪,亥伯龙之枪。据说有着飞马雕纹的枪体本身不是暗红色的,但被龙血沾染上之后,无论如何都洗不掉。两百多年时间下来,龙血依旧沾染在上面,鲜艳无比,而这把长枪的枪刃也锋利依旧。”
艾维斯凝视着那把记载了家族最光荣一页篇章的长枪,他问道:“我那位祖先一个人屠龙,战况很惨烈吧?”
霍夫曼理所应当地点头:“是的。后来想要效仿屠龙的骑士成群结队的出去,但很少会有人安然回到家中。十有八九都进入了巨龙的肚子里面。小主人,那可不是一个好去处。”
“唔…”艾维斯皱着眉头仔细端详了好一会儿,在得知他是屠龙者的后代后,他的心情终于好了一些。这枪上的龙血看上去是那个闲得去屠龙的祖先扎到龙躯里,鲜血四溅后才染上去的。当时那个家伙握着长枪一定也承受了不少四溅的血液。龙血染在枪上不掉血,那那个祖先岂不是屠一次龙就成了红人了?
艾维斯突然对白龙和黑龙的血液颜色很感兴趣。
艾维斯苦中作乐的想入非非表情在霍夫曼眼中就成了感同身受的向往之情。一个家族连荣誉感都不能给家中的血脉带去,那这个家族还有什么值得存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