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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六章:辽阳和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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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侮建州在先,努尔哈赤不忍欺凌,这才起兵反抗。

    这上面又说了所谓当时努尔哈赤造反时冠冕堂皇的七大恨,还用了“凌逼已甚,用是兴师”这样的字眼,以表示后金出兵是占据了道德制高点。

    只这一点,已经让崔呈秀无法忍受。

    因为这根本就是歪曲事实,捏造借口。

    明金战争的起因,明明是建州左卫世受大明皇恩,却不知足,屡次谋逆犯上,才被李成梁发兵剿灭。

    所谓七大恨,根本就是建州先不忠在先,完全站不住脚。

    议和,起码也要分清双方战争的是非问题啊,如建奴这般掩耳盗铃,非要说自己是正义的一方,自己的脸难道不会红吗?

    崔呈秀冷笑,心道幸亏这次朝廷朝会的结果是拒绝和议,不然要是这么议和了,莫说辽民辽士,全国的百姓都不会服。

    努尔哈赤的第二个意思,不论国之大小,止论理之是非,简单来说,就是明朝要承认后金与之的同等地位。

    何为同等地位?

    议和之后,后金正式与大明站在一个等级上,都是帝国,双方今后攻伐,也就没了之前的建州曾为明朝之臣一说。

    奴酋要争取后金的“国家地位”,还要求与大明同等,这是吃人说梦,更不可能。

    还有第三个意思,简直是抢钱。

    努尔哈赤称,明朝如果同意议和,就要先拿出诚意来,毕竟大金提出议和,已经做出了很大让步。

    明朝要一次性交出黄金十万两,白银三百万两,上好缎匹、毛青布各一千匹,以作为和好之礼,示心之诚。

    关键的来了,在这里努尔哈赤做了个相当于没有的让步。

    表章上称,双方和好之后,金方虽然与明朝已经站在同样的地位上,但出自大国之心,仍自愿向明朝每年进贡东珠十颗,貂皮千张,人参一千斤,良马五十匹。

    但是明朝要以每年黄金一万两,白银十万两,上好缎匹、毛青布各三十匹作为还礼。

    范文程看完之后直接蹦了起来。

    这是议和?

    这是单方面的抢钱吧!

    还是大义都是你的,钱都归我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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