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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节落不定的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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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一个人的思想和整个社会开始脱节的时候,麻烦就会接踵而来,落后于社会的这种人一般都被认为是傻子,领先于社会的这些人呢,我们一般都称呼他们为圣人,或者疯子。

    云烨自认没有资格被大家当成圣人,当然了,被人家当成疯子也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所以这些年他在努力的扩大自己的思想圈子,只有当一大批人的智慧都明显的高于其他人的时候,这时候多出来自己这样一个异类也就不奇怪了。

    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放一把火,然后扭身就跑,最后躲在人群里和大家一起讨论火势的大小,说不定还要讨论一下如何灭火。把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嚣张的宣布火是自己放的,这种人一般下场都不太好,比如商鞅,比如晁错,一个被车裂,一个被腰斩,连累全家倒霉,放火的人最后落个自然死亡的,好像就只有一个王安石,当然,张居正也是,只是他死之后,全家老少就倒了楣,老母亲都被活活饿死。

    所以云烨打定了主意自己光放火,不管结果,从这几年的效果看,貌似不错,大唐人的吸收融合能力是如此的惊人,龟兹的音乐我喜欢,沙漠的歌舞我喜欢,只要是好的东西大唐人都喜欢,换了一张外皮之后,就成了自己的,敢说不是的,都被李二砍头了。

    云烨喜欢这个霸气绝伦的时代,所以他对李二的统治持欢迎态度。顺从也罢,拍马也好,这是他自己从心里对于一个强者的尊敬,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强者,云烨自己就绝对做不了,上辈子最羡慕的就是官二代,接过父亲去世得早,没能达成这个愿望,来到了大唐,鬼使神差的成为了官一代。他就只想着让家族延绵下去,一点都不介意一千五百年后这片土地的主人任然姓李。

    从小到大就没有搞清楚过什么是政治,只看到主席台上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懵懂的认为政治就是权利的交接,至于怎么交接的,完全不知道,只是看着台面上一个个笑逐颜开的样子,善良的认为他们都很高兴。

    贺天殇现在没事干就喜欢到云家讨杯茶喝,虽然云烨送给了他足够喝一年的茶叶。他也没有改变这个习惯,好像从上回的遭遇过后。他就自认为是云烨的朋友了,要茶喝的时候还不空手,每回都要带些小礼物,要嘛是一包不值钱的点心,要么是一只才被扭断脖子的野兔,云烨认为这是一个好习惯,必须发扬光大,不像虬髯客来到家里总是嚷嚷着要喝酒,喝完酒就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最后总是需要云家的车马送他回李靖的府上。

    “上回听云侯所说的骨牌道理,在下回去思虑了良久,发现大大的有理啊,引起事端的总是一些微小的小事,可是为了掩盖这些小事情,我们就不得不做一些更大的事情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力,问题是小事端总是存在。我们总有遮不住的时候,所以,杀人,犯罪就会层出不穷。不知云侯有没有良策让这些小事端被解决在萌芽里?”

    “没有可能,粉饰太平和文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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