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到晚的为几十张嘴忙碌,不把他们喂饱了,我哪都去不了,你是富贵闲人,这次又领着大军转悠,想来一定混的春风得意吧。“
“屁的春风得意,好些回险死还生,刀尖上打滚,能活着见到你,算是我洪福齐天了。“这些从不在他人面前讲的话,在熙同面前说的滔滔不绝,就连一向胆大的熙同都为他捏一把冷汗。
“想不到你这段时日也是过的一日三惊,那些个富贵有什么好要的,为了它,把性命搭上太不值了,你也不喜欢在红尘里混,不如和我一起在这个小村子里安家算了,把老夫人,两个老婆接过来,好好地过些消停日子才是。”
熙同有了很大的变化,往日的刚烈豪雄之气在他身上消失了,如果不是那副钢铁般的身躯还在,几乎看不出来这是一位眦厓一怒,千里取人头的豪侠,裤脚上全是尘土,脸膛也变得黝黑,和军队里的那些民夫一般无二。
“我本来以为在这次河北大灾之中,你说不定会拉起一支队伍,杀官放粮,劫富济贫,纵马驰骋在河北的大地上,快意恩仇不是你一直向往的生活吗?“
“屁的快意恩仇,还杀官放粮,刺史家里都没有隔夜之粮,我杀他有个屁用,你别说,李家派到这里的官员算是不错的几个官员,小十三饿的直哭,我这当爹的也坐不住,晚上就去了府城,到了刺史家一看,一家老少喝的也是稀饭,他家的小女儿也在哭喊着要吃桂花糕,被刺史抽了两巴掌,哭都不敢哭,看得人心酸。我扭头就走,回来的路上,好运气,山里面居然有野猪跑出来,很是肥大,被我一刀就给杀了,准备回来给小十三煮肉吃,想到刺史家的小囡囡,就割了一条猪后腿给他送了去,挂到他家客厅,留了字,说是给孩子的。“
“哈哈哈,你总是干这种事情,刺史大概都被吓坏了吧?“
“没有,那刺史算是有胆子的,把猪腿肉割下来一块,煮给了孩子吃,剩下的煮熟以后,全分给了孤寡,老子这回算是没看错人,李家的官,要是都是这样的,合该他家坐万年江山,老子做顺民,也心服口服。“
熙同的这些话说得很认真,看得出来都是心里话,一个桀骜不驯的人总是有自己的底线的,就如同骄傲的人不会去欺负弱小一样。
“我记得你走的时候,奶奶给你装了好几车东西,虽然不会让你富得流油,但是全家老小几年的吃喝用度还是不愁的,哪去了?算了,你不用说,该死的一定是送给别人了,你这种人手里有钱是罪孽。”
熙同放声大笑,拍着云烨的肩膀说:“到底是老子的知己,我拖着车子一路往家赶,见到讨饭的就给一袋粮食,看到光着身子的,就给一块麻布,他奶奶的河北这地方太穷,光腚的人太多,到了家里,就剩下一车粮食,五六匹麻布,好在还有三头牛,就这,老婆们高兴地都不行,当晚,老子当了七次新郎官,哈哈哈。”
云烨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指着熙同说:“我以为你只是可怜那些妇人,你他娘的真的做了人家丈夫?”
熙同撇撇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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