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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节捕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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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变成坏蛋,绝对是遗臭万年的坏蛋,就你这种傻子,还有脸跑去劝侯爷,你想想,自从你和云侯打交道以来,你占便宜,还是他占便宜?”

    无舌放下手里的铜镜,痛心疾首的对洪城说。

    “我头一回和云侯见面,用我全部的家财换了《阴符经》陛下很满意,就升我做了百骑司的头,我的家财没了。

    第二回真正打交道是我们从康鞘利手里骗来了传国玉玺,我担惊受怕的扛着玉玺跑了几千里路回京,陛下很是喜欢,赏了我五百贯钱,结果他把康鞘利的财富全吞了,最少八千贯,我受累,受惊,担责任,收益全部归他。

    第三回窦家惹了云烨,他忽悠全城的百姓去砸窦家,我们当前锋,结果,他除掉了大麻烦,还在窦家原址上盖房子发大财。我被陛下训斥。

    第四回是在窦燕山谋刺陛下,用了八牛弩,他安全的把陛下送回城,立了功,受到嘉奖,我被陛下发配岭南。

    第五回就是这次,我在岭南把所有人得罪个精光,杀人杀的手都软,结果所有的功绩都是他的,陛下在圣旨上把他夸成了一朵花,我只有一句,那就是洪城等人,天啊,我就是一头猪,被他占了无数的便宜,还以为他是我兄弟,就是现在都对他只有情义,没恨意。无舌先生,我是不是没救了?“

    洪城抱着脑袋蹲在地上痛苦地直揪头发。

    无舌从镜子里再看看自己缺少两颗牙齿的嘴,叹了口气,决定以后少说话,这对自己高手的风度有很大的影响。

    “洪城啊,别难过,老夫比你好不到哪去,开始看他都不顺眼,最后还不是被他装到套子里了,见过多少身手了得的好汉,没受过一丝丝的伤,见他几回就磕掉了两颗牙不说,还几乎卖身给了他,从宫里出来就要去书院教徒弟,剩下不多的年岁就要在书院渡过了,还不是喜欢和他在一起?

    这就是大人物的魅力,陛下的魅力带着杀伐之气,娘娘的魅力带着高贵的气息,太子的魅力在于和善,魏王的魅力在于聪明,蜀王的魅力在于执着,只有云烨,他的魅力在于让你不知不觉的认为他是一个好人,一个无害的人,和他在一起非常的轻松,只觉得花也红,草也绿,想骂人就骂人,想撒泼就撒泼,没人会见怪,于无声无息中对他放松了所有的戒心,被他骗都觉得他是出自好意,仔细想想,还真是好意,从来没有主动害过人。“

    洪城精赤着脊梁,手里拖着网往回收网,以前干这事情觉得很丢人,现在自己干的热血沸腾,云烨每看到一条大鱼,就兴奋的大呼小叫,想起自己和无舌的谈话,猛然间觉得自己就该这么活,回去对陛下哭诉把爵位要回来估计不难,自己就去书院做训导长,管管那些纨绔子弟也不错,人脉也有,钱也有,不算是坏事。

    新装的吊臂把满满一网鱼,兜了上来,这一网足有四五百斤,周边的渔民齐齐的喝一声彩,在甲板上把绳扣解开,一大堆银光闪闪的带鱼就掉在甲板上如同黄鳝一样扭曲着身子准备跑路。七八只硕大的螃蟹,还有好几只墨斗鱼还在不停地吐墨汁,扇贝捡了一盆子,又挑了两条宽窄合适的带鱼,准备炸的干干的洒上细盐,当锅盔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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