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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节 傻人傻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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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生死相托,云烨决定不辜负这种信任,这才是他无论如何也要出城的原因,说实话,柴绍的性命在云烨眼里,连程处默的一根汗毛都比不上。

    冬日的白天极短,天上又刮起了白毛风,草原上要找一个避风的地方实在是不容易,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小山包,老庄他们拿出工兵铲,很快就铲出一片空地,将爬犁连起来,就成了一座小小的车城,辅兵们把盾牌插在爬犁的车沿上,那里有专门设计的接口,一座座帐篷搭了起来,马也被赶进避风的坡底,老庄沿着山坡往山顶挖了一条沟,又在侧面挖了一个能容下两个人的洞,一再嘱咐云烨,一旦发生意外,立刻钻洞里,不等战事结束,不许出来

    好吧,在战场上还是听老兵的话,他们有经验,自己在战场上帮不了他们什么忙,估计还是累赘,想要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就得自己照顾好自己,这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

    筹火被点了起来,橘红色的火苗舔着锅底,锅里的雪在融化,不多时,水烧开了,老庄舀出一瓢水,给云烨和公输甲泡上一杯茶递了过来,又把胡饼放在火上烤。

    云烨和公输甲抱着茶杯,一口一口的喝着热茶,看着辅兵们有的往开水锅里加米,加面粉,还有肉干,忙着做晚饭,有的抱着饲料给牲口们加料,还有一桶桶加了盐的温水牲口们喝。

    “看什么,草原上牲口比人的性命重要,什么都要先紧着他们,然后才是我们,你是侯爷也白搭。”公输甲似乎极喜欢这茶的味道,不但喝干了茶水,连茶叶也含在嘴里慢慢嚼。

    老庄从爬犁上取下一个袋子,在每个锅里面加了一大把蝗虫粉,立刻就有一股鸡肉的香味飘散开来,所有的人强忍着口水,等待饭熟的那一刻。

    饭不好吃,可以说非常难吃,什么东西都一锅煮,那味道让云烨快要发疯,但是这次他不是随军的少年,他是主帅,与部下同甘苦是最起码的要求。老庄知道侯爷的嘴有多么的挑剔,他肯定吃不习惯军中的粗食,就从背包里拿出一块饼干递给云晔,没想到云烨摇摇头,埋下头,艰难的往下吞那一大碗糊糊。

    狗子吃得极香甜,他好些年没有吃过这样美味的饭食了,也可以说,他从出生就没有吃饱过,他的记忆里永远是可怕的饥饿,那种感觉就像附骨之蛆,扔不掉甩不脱。直到那个年轻的侯爷掌管了辅兵营,他才第一次有了饱的感觉,他不明白这么好吃的东西,他什么像在吃药,还吃的艰难无比?

    富贵人家都在吃什么?天天有白面,米饭?那太奢侈了,我们今天吃的就是白面米饭,还加了肉,这样的饭食他还不喜欢吗?那个护卫头子往饭里加了什么,什么闻起来那么香?老兵说是鸡肉的香味,难道说,侯爷每顿饭都吃鸡?这是狗子所能想到的最美味的饭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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