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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节终归要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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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云烨,我从一出生就是好些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云骑尉,懵懂中就一级一级的升官,还未成年成年,就已经五品中郎将。我这辈子甚至什么都不用干,就能自然而然的成为大唐最顶级的人物。

    这些天帮着娘亲管理家务我才知道爹爹给我留下了多么雄厚的基础,不夸张的说,要人有人,要钱有钱。从南海之滨到北海之末,到处都能看到云家商队的影子。这本身就是一个帝国,我爹爹赤手空拳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就为云家奠定了千年基业。

    烟容,你和贺兰更是美人中的美人,我的生活什么都是完美的,有一个完美的爹爹,一个完美的娘亲,就连姨娘都几乎是完美的,更不要说你。

    我现在很无聊啊!烟容,真的很无聊,在千牛卫里,段大将军那样一个严苛的人,对我都是优容再三,因为他很怕我爹爹。

    爹爹看出了我的烦躁,所以今日就同意了我出去散散心,也只能是散散心,娘亲说的一点错都没有,我找不到敌人去厮杀,就这一点就足以让我郁闷的发疯。”

    李烟容提着裙子缓缓地从楼上走下来,抱着云寿胳膊抹着眼泪说:“那就去,不开心的日子我有过,既然不开心就换一个环境,我建议你去草原,听那日暮阿姨说那里一眼都望不到边。是一个开阔心境的好地方!”

    云寿呵呵笑了一声,紧紧地拥抱了一下李烟容,在她的脸颊上狠狠地亲了一下就大踏步的出门去了,刚才在母亲的首饰盒里找了一颗母亲不要的珠子,这是他答应给胭脂的。

    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可能会向一个女子食言,说过会送她一颗珠子就送她一颗珠子,只是送完这颗珠子之后,自己就再也不欠她什么了,只是欠钱而已,很好还。

    快马进了长安城,小虫接过少爷的马缰绳,拴在遮雨棚子底下,就跟着少爷上了明月楼,明月楼里有明月,这是长安城一句家喻户晓的话语,不过少爷不喜欢那个妖媚的明月,只喜欢那个叫做胭脂的小娘子。

    李象的怀里躺着钗环横乱的明月,迷蒙的醉眼瞅见云寿走了进来,张嘴就问:“蒜瓣子种到地里了?”

    “是的,我和我爹一起种的,今年地里的墒情好,应该是个不错的年景!”

    “好不好的和我这个衡山王没关系,倒是你要抓紧了,如果你不要胭脂,我就打算梳拢她了。”李象不怀好意的指指帷幕后面。

    一个娇羞的少女从帷幕后面走出来盈盈一拜道:“胭脂恭迎小侯爷。”

    云寿拉过胭脂的手将一颗萤光灿灿的珠子放在她手里说:“这是我上回答应你的,我说话一向算数。”

    李象在一边鼓掌大笑,明月也用嫉妒的目光看着胭脂手里的珠子恨不得立刻就夺过来。

    不等李象开口,云寿就对他说:“我要走了,我父亲已经同意我去军中历练,过几天就要走了,你自己保重!”

    云寿说完话,拱拱手就离开了明月楼,只留下李象在发傻,胭脂神色大变奔到阳台上大呼一声“云郎!”却无人回应,风卷起帘幕,隐约听见一串急促的马蹄声嘀嗒远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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