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只鸡,莎栅或者是一只兔子?吐火罗勉强算得上一只鬣狗。所以敢凶猛扑上来攻击驼城的就只有大食这只猎豹了。
这一回大食的三千骑兵凶猛的选择了长蛇阵的中部,打算一鼓作气的将驼城从中间冲断,然后让大批的骑兵将驼城分割包围之后聚而歼之。
很明显,优素福没有读过李靖写的《六军镜》不明白一字长蛇阵的特质,那就是击头尾至,击尾头至,击中腹。首尾至,在三千骑兵和中腹的驼城作战的时候,大食人眼睁睁的看着驼城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圆环,无论他们派出多少兵力阻止驼城合围。都无济于事,程处默,郭平,陈数率领的骑兵沿着驼城冲杀过来,躲在驼城的八牛弩范围内,借助自己强大的远程攻击,将前来救援的大食人斩杀在五百步这个极限范围内。
驼城的两头相交的时候,驼城围拢的圈子里的厮杀声就渐渐的消失了,三千人在一盏茶的时间内就被这条大蛇吞噬的干干净净。
吃饱了的大蛇再一次结成方阵,在号角的指引下缓缓地向东移动,云烨想要回家的欲望无人能够阻挡。
走在最后面的是程处默。他不知何时给自己换上了一把长长的马槊,等自己的部下全部撤离之后才抖动马缰跟着大部队后撤。
不到时候,敌军还没有疲惫,也没有丧失胆气,还不到自己大举进攻的时候,这个时候的程处默对自己的麾下充满了信心,不管是关中子弟,还是那些仆从军,相信他们在见识了驼城的强大之后,已经对自己将要取得胜利这回事坚信不疑。
仗打到这个地步,顺风顺水的,就是兔子这时候也敢撵狼,这些天都是驼城在立威,还轮不到骑兵出来死战。
想到自己兄弟的性子,程处默就恨不得拍自己的大腿,说什么战略目的已经达到,没必要将部下损失在这些无意义的战斗上,不希望将来有人念诗说什么可怜什么什么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之类的酸话。
不打仗自己跑了上万里来这里干什么?将士们来这里又干什么?听说玄奘取西经也不过就这点距离而已。
现在不错,兄弟的脑子似乎开化了,一句不苟且就让人精神大振,说的也是,已经能在这里横着走了,为何要与敌人苟且?
程处默虽然勇猛,却也不是一介莽夫,作为将军,他依然是一个合格的将军,能分清楚自己在什么时候该干什么事。
范弘一严格的遵守着大帅的命令,在军中不断地巡视,身后跟着十几个军法官,他们所到之处,无数的将官都会立刻检查自己的装备和衣着,百人队长小声的传递着命令,要自己那些邋遢的部下注意了,千万不要被军法官抓到,这些天大帅在整顿军纪,不能出岔子。
范弘一对自己的威慑力非常的满意,他虽然不知道大帅为什么会突然开始整顿军纪,在他看来最需要整顿军纪的就是大帅本人,在军中连闺女都生出来了,还怎么要求别人?
想想那顿满月酒,范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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