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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节被误解的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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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想打自己的价码提高一些。

    武库进不去,进宝库还是没问题的,辛月带着云暮进了宝库挑宝贝,那日暮一点都不喜欢进宝库,每回进去,辛月就把她抓住当苦力使唤,摆银子搬银子也是一件非常劳累的活。

    寒辙喝了一口粥对身边的云烨说:‘这样的乐趣我从没享受过,错过了这些非常的可惜,人生不过百年,几乎是弹指一挥间,能享受乐趣的时候一定要抓紧。这道理我到现在才彻底的通晓,好在不算太晚。“

    就要回家了,每回出来他都不愿意回去,能拖就拖,这回拖不了了,朱砂已经被何邵卖的一点都不剩,大笔的银钱也被打成汇票送到了寒辙的手里,那上面庞大的金额让寒辙愣了一阵子,更不要说还有十六家店铺等着他派人去接手。

    白石宫不吃死人饭,这是寒辙走出的第一步,山里的那些人除了会机械的听从自己的命令之外,好像丧失了在人世间活下去的能力,自己造的孽,那就自己承担,养活他们也是义不容辞的事情。

    他不再关心云烨到底是不是宾媚人,也不去想白玉京里到底有没有神仙,因为喜欢采桑女,也记得那些桑葚酸甜的味道,他觉得开十几家专门卖丝绸的店铺是个好主意。

    云烨拍拍他的肩背说:“丝绸店铺确实不错,你为何不专门织丝绸呢?书院里有两种能大大改善缫丝进程的工艺,你花钱买下来,建立一家工坊,自己把丝绸的利润从缫丝到成品全部吃下来岂不是更好,如果你需要人,我丈人家就是干这活的,给你找几个好一些的匠人还是不成问题的。”

    寒辙点点头说:“会的,我这一次先回山安顿好族人才行,他们已经没有在世上生活的本钱了,把他们安顿好我才能做其他的事情。”

    看着已经越来越人性化的寒辙,再想想自己和他第一次在曲江畔想遇的情形,心中就充满了感慨,自己割掉了他的两根手指,本是仇敌,谁能想到数年之后却成了挚友,世事变化无常,白云苍狗下什么事情都能发生。

    云家制作的罐头肉食现在已是大唐的名品,很多人宁愿不吃鲜食,也要尝试一下云家的罐头,考虑到寒辙的处境,特意送了他一大批罐头,这样一来,在大雪封山的时候也有食物可吃,至少憨奴最喜欢云家制作的肉沫香肠,一连吃了两个多月也不见厌烦。

    寒辙走的时候,熙童已经走了,父子俩明明是腰缠万贯的富商,却依然是一副豪侠的打扮,听说这次回去以后,要修建一座高墙,把整个庄子围起来,他在辽东见到大唐移民就是这么做的,一座庄子就是一座完整的坞堡。

    最受不了灞桥边上的离别,好在寒辙,熙童都不是小儿女之辈,哈哈一笑就跨上马。拱手作别,而后便头也不回的直奔自己的目的地,好男儿本该如此。

    ps: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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