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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定西风云起 第一百一十九章 如烟去远【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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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子脚下穿的是一双崭新的靴子。靴子上用金银丝线绣着祥云纹饰。

    靴尖处还有一只虎头。

    看上去威风凛凛。

    虎头后面趁着一片树林。

    那样子似是被风吹得东倒西歪。

    后跟出有一条青龙盘旋。

    龙头正对着脚踝处。

    龙口大张着。

    云从龙,风从虎。

    这靴子若不是穿在脚上,和一副丹青佳作没什么两样。

    数日之前。

    阻府童子从通今阁的一间商铺里走出来时,脚上就穿着这双靴子。

    看得出他很喜欢这双靴子。

    虽然已是第三次穿。

    但靴子底部依旧很干净。

    靴面上也几乎看不到一个褶皱。

    那会儿是正中午。

    影子正好直直的投在他的脚下。

    投在这双靴子下。

    他很是恼火。

    因为被影覆盖住之后,旁人就看不清他脚上的靴子有多么华丽了。

    阻府童子恨不得往脚上绑两个灯笼来驱散影子。

    但他是不会做这么奇怪的事情的。

    虽然他很想。

    但也不能做。

    因为他在通今阁很有名望。

    这名望不是单指好的名声。

    当然也有令人毛骨悚然的意味含在里面。

    至少阻府童子走到哪里,都有人隔着老远就议论纷纷,指指点点。

    少有的几个人敢于和他正面打一声招呼,他却也是不苟言笑的轻轻点下头,算是做了回应。

    没人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什么。

    没人知道杀人如麻的冷血阻府童子,竟然为了一双崭新的靴子而高兴到了整整第三天。

    五绝童子虽然同气连枝,但彼此的住处却相隔的十分遥远。

    分别在通今阁的东西南北中,五方之位。

    阻府童子自然是在正中央。

    他的住处旁边,就是一座酒楼。

    当然,是正经的吃喝酒楼。

    不是明月楼那般的烟花之所。

    阻府童子不喜女色,也不善饮酒。

    唯一的爱好就是做饭。

    甚至一度前往中都城,在厨神马文超的府邸前跪了三天三夜以求能拜他为师。

    马文超被其坚韧感动,决定给他一个机会。

    让阻府童子做了一盘蛋炒饭。

    但当阻府童子一拿起刀时,马文超就转身回去了。

    “事物是用以填补,滋养人体的。而你手,你的刀,却尽是血煞之殇。这样的手,这样的刀,做出来的饭,吃了会让人折寿的。”

    马文超说道。

    这算是给阻府童子判了死刑。

    他在厨子一途上的死刑。

    但阻府童子并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

    不过他还是把马文超的话听了进去。

    他的确是杀过很多人。

    可是那些人或多或少,或轻或重,都有必须要死或是必须被他杀死的理由。

    阻府童子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但普通的食客却不是必须死之人,也不是必须被他杀死之人。

    所以从中都城回来之后,他只做饭菜给自己吃。

    要折寿,就折自己的寿好了。

    反正这人寿自由天数。

    与其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度过。

    不如慷慨些,潇洒些。

    因此他每天都会到住处旁边的酒楼中借用锅灶。

    烧菜煮饭给自己吃。

    而他每天做的饭菜都一模一样。

    因为阻府童子认为只有每天都吃一模一样的饭菜,才能感觉到自己是否有所进步。

    虽然那蛋炒饭有时候把他吃的着实想吐。

    但他还是坚持了下来。

    其实他做饭的水平已然很是高超。

    至少不比那酒楼中的厨子差。

    可是他已然只做蛋炒饭。

    而且从不愿意让旁人尝一口。

    待这事传出去之后。

    大家对他反而更加敬畏。

    因为没有人能做到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三顿,全吃蛋炒饭。

    阻府童子做到了。

    而且他还做到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至少每三天都要杀一个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穿着不同的靴子。

    因为他再也不想过小时候那种赤着脚走路,被石块割破脚掌的日子。

    所以他对靴子有一种变态的执念。

    但他脚上的这双,已经穿了三天了,竟是还没有换掉。

    由此可见他对这双靴子的喜爱。

    到现在已经不止三天了。

    阻府童子还是没有换。

    因为他在街上遇到了另外三名童子。

    他们刺杀刘睿影无功而返,回到了通今阁。

    距离在中都举行的文坛路虎斗却是没有多少时日。

    时间紧迫,阻府童子当街纵马,带着其余四人,一路星夜兼程才赶到了景平镇中。

    本想在这饭堂里打个尖,歇歇脚,待日头快落时再上那博古楼中。

    没想到却是遇见了萧锦侃。

    饭堂后面有一扇小门。

    小门通往后院。

    除了叶伟和萧锦侃之外,没人知道这饭堂中还有这么一处幽静的地方。

    这里也是叶伟每个月大醉十日的地方。

    后院中没有任何杂草。

    也没有一株树。

    地面上刚刚冒头的嫩草,被修建的整整齐齐。

    萧锦侃和阻府童子一前一后走入了后院。

    萧锦侃靠里。

    阻府童子靠外。

    阻府童子右手提起了刀。

    左手拿着刀鞘背在了身后。

    萧锦侃却是没有任何动作。

    他抬头看了看天。

    天上的云层似是比他刚到景平镇中时又浓厚了几分。

    “好像又要下雨了。”

    萧锦侃自语道。

    “初春时节本就是雨水多。”

    阻府童子说道。

    “这里不比通今阁。”

    萧锦侃摇了摇头说道。

    通今阁在南方。

    自是比这里雨水丰沛不少。

    但今年的天气很是反常。

    通今阁一场雨未下。

    而博古楼这边,却已经下了好几场了。

    落雨总会相伴着雷鸣与闪电。

    决计不会无声无息。

    但萧锦侃举起手中柴刀的动作,却是无声无息的。

    比夜风还要轻柔。比萤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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