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北京城中的税收
朱祁镇虽然知道杨士奇是想办法婉拒,但是却没有办法。
因为朱祁镇知道杨士奇是正理。
正因为是正理,才没有办法。朝廷虽然有些积蓄,但是天下何处地方官不想用钱,这前面开了先例,地方上却不好处理。
所以这个难题不得不转交给了于谦。
于谦说道:“臣有四策,可解此急。”
朱祁镇大喜说道:“先生请讲。”
于谦说道:“首先是房课与契税。”随即将其中的套路说了出来,说道:“如此每年可以少可得一万两,多则数万两,足以养吏。”
“其次,就是京城门税。此事,臣还是从焦敬那边得到了灵感。”
“其三,就是市肆门摊税。”
于谦说道:“仁宗皇帝时候,以宝钞不变,将市肆门摊税以宝钞收之,北京一年,门摊税大抵有万余两。”
“只是之前,朝廷人手不多,多以定额征之,而不是以实际征之。”
“臣走遍北京街巷,大有不纳此税,此刻人多了,臣以小吏亲征之,决计会多出不少,至于多出多少。臣尚且不知道。”
“除却上交户部的万两定额之外,大抵能有数千两纹银。”
“其四,就是香税。”
“京师之中,有不少寺庙道观,香火鼎盛,但多有贵人庇护,香税缴纳不及,臣以重法勒之,可比寻常多出数千两之多。”
朱祁镇听了,匆匆一折算,说道:“如此大兴县之中,每年最少能有三五万两,足以支撑各小吏的开支?”
于谦说道:“陛下,此事绝非善政。可用于京师,决计不可用于其他府县。否则天下百姓必苦之。臣也不过是权宜之计。”
朱祁镇自然知道了。
大明是一个标准的农业社会。
支撑朝廷开支的决大多数税收,都来自农业税。
这一点与后世不同。
可以在城市之中征收的税,并不是太多。最多不过是商税,市肆门摊税,门税,契税等少数几样。
甚至房课也是没有的。
这是于谦创建的。
但是这是京师,人员超过百万的京师。
很多税在北京,南京,苏州大抵能够征收的,在其他地方,却是劳民伤财,甚至所收的赋税,还不够税收成本。
只是明朝初期,是这个样子,但是从明朝晚期却不是这个样子了。明代商业社会极其发达,流动在商业之上的白银到底有多少,即便后世也不大清楚,有人说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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