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明,一县的正式官员最多四人,知县、县丞、主簿、典史,除了这四个职位算官,其他属员都不算正式编制,可由知县自行任命。
所以一县官府人数不少,可实际上受人尊重的就区区几个人,至于三班衙役,皂隶捕快一类的,按大明律,这些人不得穿绫罗绸缎,不能住大屋豪宅,都是贱籍!
朱元璋泥腿子出身,痛恨贪官污吏,深知刁吏对百姓的危害,制定律法时特意把皂隶清清楚楚标为贱籍,子孙不得科考,等同倡优,让为官者时刻盯防皂隶,如果皂隶违法害民,百姓就算无法抗拒,心理上也能理直气壮地骂一声贱人。
不过世易时移,虽然律法制度明明白白把皂隶标为贱民,可哪个小民百姓真要不开眼,以为皂隶和自己一般,甚至还不如自己,那就忒傻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县官不如现管,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如此种种都说明一件事,任何法律制度都有空子可钻,都有巨大的弹性,什么事都不能想当然,出来混,招子一定要放亮一点。
这就好比后世公务猿工资一样,明着二十七个级别,不管哪一级工资都不会和老百姓天差地远,可你要真以为公务猿只靠工资吃饭…………
所以,虽然一县县令一年俸禄才几十两银子,皂隶更是只有区区几两,可大明朝没有听说哪里官府穷死过人,就算是穷乡僻壤,捕快、班头们照样吃香喝辣,走到哪里都挺胸抬头,虽然,他们真真的是贱人。
当然,一县属吏并不全是贱人,任谁也不愿意手下都是贱人罢,实在是不好听啊,所以朱元璋还没死,知县、县丞们等朝廷正式官员就已经找出了空子。
三班衙役、皂隶都是名义上可以随时辞退的临时工,都是朝廷在编的非正式公务猿,那知县可不可以在招几个临时工呢?不要朝廷出钱,知县自己掏腰包,那便不需要再用贱人了罢!?
瞧,总是有空子可钻的,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嘛!
往大了不说,还是说一县之地。
刚才说了,和后世为人民服务的庞大公务猿集体不同,大明朝一县最多四个正式工,其他都是临时工,一县那么多事务,光靠知县、县丞、主簿、典史,怎么可能玩得转,而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为皇帝效忠,幕僚师爷应运而生了。
“举凡一县,知县可自行聘请幕僚,以为臂助,就我所知,一县之中往往设有刑名师爷、钱谷师爷、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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