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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另一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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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我的心里,我忘不了父亲摩挲着软白沙的样子,我忘不了他傻笑的脸上堆满了皱纹,所以我只是喜欢这种味道!”

    忽然之间,吴小燕拿起吉他,开始弹唱了一首略微有些悲凉的歌谣。

    没唱多久,吴小燕便从吉他中抽出软剑,在沙漠之中做剑舞!

    梁雪从帐篷里走出来,她一身白衣,轻轻捡起吴小燕的吉他,调了调弦,就弹了起来。

    两个人曲调有些相似,情怀有些相似,都是属于旧时代的校园民谣的一类的抒发对青春的感伤。

    当梁雪在轻弹着吉他的时候,夜风吹来,微凉……

    天阶夜'色'凉如水,错失流年又一春!

    吴小燕收起紫金软剑,慢慢地走回梁雪身边,笑道:“又吵醒你们了!”

    “每次去往'迷'失之地,你们就会这么伤感,又不是一去不复返,何苦如此!”阿飞忽然一笑,“前途虽然渺茫,却也不能耽误了行乐。须知,宁在天堂一天,不在地狱十年!

    人生在世,今朝有酒今朝醉!”

    无垠沙漠中,四人,有酒,晨风很凉……

    天'色'刚刚亮,欧阳震雄便收起了帐篷,骑在自己的黑'色'大马上,看了看地面上的四人与一地的空酒瓶,欧阳震雄淡淡地道:“昨夜你们四个,似乎休息的很好。那就赶路吧!”

    “不过,”欧阳震雄策马走了几步,又回头道,“把空间环里塞了这么多空酒瓶,真是浪费!”

    “欧队,你的空间环里,似乎也有不少空水罐吧?”白发阿飞从地面一跃而起,一边笑道,一边收起了帐篷。

    欧阳震雄轻轻哼了一声,没有答话。

    苏郁等人收起帐篷,跟在欧阳震雄后面,慢慢向沙漠深处走去。

    其实,苏郁是有些奇怪的。在沙漠之中,似乎骆驼才是最好的交通工具!

    骆驼可负重五六百斤,极耐干渴,适合长途跋涉。骆驼'性'格温顺,可以运载货物,寻找水源,抵挡风暴。

    但是偏偏,欧阳震雄在沙漠里骑了一匹马!而且,看起来,这匹马的食量不小!

    在沙漠这种人迹罕至,资源贫瘠的地区,无论如何,食量大都不是一个优点。

    不过苏郁没有说什么,欧阳震雄是向导与领队,他骑着一匹马,看起来有些奇怪,但是苏郁觉得这匹马似乎也很有灵'性',不是一般的马匹那样。

    而且,虽然有了'迷'失之地的指南,但是如果没有人带路,要走出这没有任何参照物而且随时随地都会改变环境的茫茫沙漠,也是一件难度不小的事情……

    无人一路行走,领略大漠风光,忽然觉得即使没有找到传说中的宝藏,单单这沙漠中的风景便让人觉得不虚此行。

    沙漠,似乎永远都是神秘的,似乎永远与传说、咒语、宝藏、神魔和死亡联系在一起。从古至今,沙漠吸引着一批又一批探险者,为他们展示着自己不同的侧面,并任意决定是放他们回去,还是将他们永久留下。

    苏郁五人一马,沿途行走,不时就会看见一截白骨从沙漠之中探出头。

    根据欧阳震雄的解释,这些白骨大部分都是荒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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