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可以的话,就用这个方法。
虽然老套,但是绝对有效。
书桌上面有两本翻开的书籍,一本笔迹,一本是关于时尚衣领潮流的杂质。
低头看去,上面写满了关于衣服搭配,还有关于内衣之类的知识。
(这丫头这么注意打扮啊!难怪如此......看来一会要带她去衣服店逛一逛,投其所好最好不过。)叶碧煌飞速记下程橙笔记本上面写的几件衣服搭配,耳朵一动,听到那边门响了,他赶忙闪身走出书房。
只见程橙从卧室里面走出来,身上穿了一条亮白色的短裙,露出两条纤白浑圆的大腿,因为这裙子是连体的缘故,全身上下仿若就只穿了这一件衣服,下面什么都没穿似地。因为极其自信,她腿上并没有穿丝袜,光洁亮白的大腿应该能让街头所有的女人都新生自卑。脚上穿着一个白色水晶高跟凉鞋,将纤纤玉趾露出来,十颗珍珠并排,闪亮亮的引人去看。
“哇!不是吧,程橙你这身打扮太亮了!美,美极了!”叶碧煌这是发自内心的赞叹,他知道,女孩最希望别人说她们美,虽然有些故作矜持,总是不接受,但是内心深处肯定是高兴的。
程橙这身装束其实早就准备好了,只是为了突出效果,她才一直没有换上,直到自己的叶老师来了之后才换上,前后对比好给他视觉差。
听到期待已久的夸奖,程橙脸变得通红,她低着头,从卧室拿出来一个粉红色的包包,道:“叶老师,我们走吧。”
叶碧煌转身打开房门,率先走出去:“我说程橙啊,你这个家伙在外面就不要喊我老师了。”
“那喊你什么呢?”程橙将家门关上,歪着头问道。
叶碧煌眨眨眼睛,指了指程橙的胸口:“你知道滴!”
程橙脸刷的一下变得更加通红,她清晰的记得,叶碧煌曾经在自己这里写过字,要是真的按照那句话来称呼他的话,岂不是要喊他主人?不要!
“你真不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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