骡马驮着重重的货物进了镇子。“这些人不会在这里长留,一定就在这两天过野熊岭,我盯住他们,你盯着民团和张家”于大志拿起一个包子就出了房间。
盯住商队最好的办法就是和他们套近乎,这可是于大志的拿手好戏,拿着咬了一口的包子刚一出富源客栈,于大志就和商队中的一个中年人撞在了一起。“哎哟,我的包子”和那中年人撞在一起之后,于大志失手把包子掉在了地上,于是就露出一副惋惜的摸样看着地上的那半只包子,逗得那中年人有些失笑。
“对不住呀兄弟,我是真的没有看到,我买个包子赔你好了”中年人拉着于大志就走去要买包子赔给于大志。这让于大志对这个中年人多了一丝好感,商贾之人有这样秉性的人实在是不多见。而且于大志很会看人,这个中年人从穿戴上就不难看出是个管事的,这也是于大志选择和他撞在一起的缘故。
“算了,算了,也是我没有看见你老兄走过来”于大志假意的推辞着,脚下使了个巧劲悄悄的勾住了路边的拴马桩,脚下有根的于大志站的稳稳当当的,反倒是把那中年人给拽了回来。走南闯北的商队中常常会雇佣一些江湖好手护送货物,于大志使的这一手倒是也常见,那中年人只是略微楞了一下,也没有细想。
于大志借着松手的机会,向那中年人身后满载着货物的骡马看了一眼,随即很世故的惊讶道,“原来你们也是行脚客,咱们还是同行啊”于大志有意让那中年人看见了自己腰间驳壳枪的枪把。
“我叫胡蛮,是胡家商号的“中年人见于大志腰里有枪,只是微微一愣却没有太惊讶。像于大志这样的人,胡蛮见的太多了,他猜想于大志应该是个吃江湖饭的家伙,要嘛是替人走镖的,要嘛就是保家护院的角色,但绝对不是什么劫道的山贼土匪。胡蛮走南闯北多年,阅人无数,他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不会看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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