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色』阴沉地返回了宫中。一行人在市集中见到连片的小地摊正在售卖一种从未见过的肉脯,还将其分类命名,分别称之为“不羡羊”、“和骨烂”。那些卖肉的摊主老的老、小的小,一个个衣衫褴褛,缺胳膊少腿的也不在少数,看上去煞是可怜。
赵构虽然能够下达非常残酷的命令,但在亲眼见到的情况下,还是不由自主地生出了恻隐之心,因为这是人类的本能啊!除了极少数人渣中的人渣(历史上的成吉思汗属于此类,年幼时为了一条鱼被抢的小怨,而在对方不愿还手伤害自己的情况下,杀死了自己的异母兄弟,自古到今有记载的,恐怕再无第二个了。),即使再狠辣的政治家也有富于同情心的一面,但只限于亲眼见到的情况,例如后世的那位伟人,而孟子对“君子远庖厨”的解释,也正是指的这种情况。
于是赵构便打算出钱买下那些肉脯,以帮助一下那些潦倒不堪的肉贩们,谁知却听到一位老人劝阻道,“公子别买,那是人肉!”
知道真相的赵旉当场呕吐不止,而赵构因为是成年人,表现得没有那么激烈。
原来这些老弱病残本是登州人范温组织的抗金义军,因为食物缺乏不得不以敌我双方的尸体为食,为了防止变质还将剩余的人肉制成了肉脯作为干粮,但即使如此他们最后还是不得不从海路撤到南方。南宋小朝廷虽然接纳了他们,但现在财政并不宽松,只能收编其中的精壮入伍,而像赵旉眼前的这些老弱病残却无人问津。
这些人几乎都丧失了劳动能力,在朝廷根本给不出抚恤的情况下只有死路一条。因此他们不得不继续啃着人肉干苦捱,最后有人出了个主意,越州城内粮价奇高,也许这些人肉干还能卖出一点小钱......
登州义军一开始吃人肉只是为了活下去,但吃着吃着就习惯了,甚至还开始区分起人肉的优劣来。他们将老瘦男人的肉叫做“饶把火(意即烧这种人肉要多加把火)”,青年『妇』女叫做“不羡羊(意即味美超过羊肉)”,幼小儿童称为“和骨烂(意即连肉带骨均可食)”,很明显
他们的心态已经出现了扭曲。当一个人连人肉都敢吃,而且还能慢慢品味的时候,他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这些昔日的抗金义士见那位老人搅了他们的生意,唿哨一声便扑了上去。好在他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