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上市公司都会想方设法的干预、控制,最好是把创始人给踢出公司,不断要求公司达到每个季度的营收预期。
当华尔街的人在一家上市公司占有很大的发言权时,甚至会要求撤换掉整个董事会由他们来直接管理,这种惨案可谓是不胜枚举。
就在去年便发生过一起类似的重大事件,华尔街撤换雅虎董事会就在2004年闹得沸沸扬扬,这是最近发生的最典型的例子。
在确定这一新的顶层架构设计之前,秦微木仔细研究过巴非特成功的经验,发现其中的一条就是公司内部的人要有绝对的发言权。
也即是投票权。
随后,股东会上开始表决,结果是毫无悬念的顺利通过表决。
走个流程而已。
秦微木早已经把公司法章程和股东协议拟定好了,表决完了当场就签。
罗晟不给他们任何反悔和反应的机会,到时候有人拒签,虽然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什么,可纠纷问题总是很烦人,让你不得不分出精力去处理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
重新约定之后,蓝星科技集团B类股的面值是A类股的30倍,投票权却是A类股的200倍,A股永远不能转成B股,反过来B股可以在任何时间转成A股。
不仅仅把六大投资方那12%的股权变现收回来了,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罗晟对公司的控制权,其结果就是B股的加强之后,每股的价值高达几万美元。
这不仅仅散户无法购买,动态管理基金也无法购买,不管一个投资人从市场上购买了多少的蓝星科技股票,只要罗晟持有不低于9%的股票就可以拥有绝对多数的投票权。
如此一来,再加上有限合伙架构,蓝星科技集团上市了,华尔街也基本不可能直接干涉公司的发展。
而罗晟对蓝星科技集团的这种股权控制方式,在今后成为了众多新创公司竞相模仿的对象。
甚至业界广为流传着一句颇有调侃意味的话:如果你是创业者,如果你在创业之路上很迷茫,请好好研究蓝星科技集团,他会告诉你怎么做,这是一家目光长远并且精明到骨子里的公司,如果能从中学到三分也将受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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