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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侵权和炸出来的大股东(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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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的起诉通过爬虫程序抓取信息者。”

    太多、太长,吕老师没怎么听懂,但他听明白一句话——只要其他网站不反对抓取,即为有权…

    “所以,现在搞定了其他网站,就没问题?”

    “怎么搞定啊?”

    “…挨家挨户拜访,求人原谅,实在不行,给一定的转载费,还能怎么搞定?”

    律师接着道:“两年前新闻网站要求谷歌百度付费索费用,大部分人是反对的,我觉得这个案件很适用现在的情况!”

    张亦鸣也说了:“根据Robots协议…”

    “大哥,你要做大今日头条,就不能只是技术类公司,还是要起到一定的价值导向作用,现在大众抵制侵权,我们必须要态度良好,低调处理!”

    你拿其他网站的内容养活自己,还说什么技术无罪?

    要不要脸?

    问你,要不要脸?

    张亦鸣点了点头,正准备说什么,他的助理跑了过来:“微博爆出吕总是今日头条的大股东!”

    吕潇然楞了一下,深深看了眼张亦鸣:“你干的?”

    “我要是不遵守约定,今日头条的估值就不是五亿美元了!”

    也是,一旦爆出吕潇然是今日头条的大股东,市值预估肯定会做出调整…

    没准能翻一倍!

    “…我还以为你想甩锅。”

    “现在怎么办?”

    “我都是大股东了,当然要跟你一起道歉了!”

    “…”

    ……

    “关于‘今日头条’涉嫌侵权这个事,事实上,我跟张亦鸣第一次见面就聊过这个事,当时,互联网版权还没有这么正规,所以,根据Robots协议还有系统缓存避风港规则,我们的做法是合法的!”

    “今日头条的运行法则是推荐阅读!”

    “我们要做的是技术公司,并不是媒体——头条连编辑和记者都没有。今日头条把热门或者是用户关注的新闻推送给用户,而且直接将流量导向原内容页面,不对新闻做任何处理,其实就是一个更加智能化的搜索引擎。如果我们侵权,那百度肯定也是侵权的!”

    “媒体届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东西他们无比重视,但是其实又有些拎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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