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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给野蛮人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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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更。顺便说一下,召唤师1群变为流动群,群内有个爱爆潜水人士ju花的虫子,大家小心哦。】

    英雄不惮于放弃今生,从而得到最完整的永世。——《大事记》(亚历克斯.盖特著)

    已经被驱逐出部落的野蛮人亚罕或许一生也想不到,他的一个大胆尝试,不但改变了自己的境遇,也改变了更多人。当然,在此之前,他只是为了吃一顿正常的饱饭,最好请他吃饭的人还不会觉得他讨厌。

    “大、大人!”马克正靠在弄堂里的墙壁吞云吐雾,强劲的『迷』幻雪茄刺激着他的精神力,舒爽地哈哈一笑,烟头被他随手一弹,落入水沟,滋的一声没入了水沟中。正要离开的时候,一个块头快要赶上洛克的家伙站在了弄堂的口子上,一脸期冀地望着马克,干裂的嘴唇噏动了一下,喊了一下马克。

    马克打量了一下这个家伙,强壮的身躯,兽皮当衣服,完整的一把重剑单手握着,一条红『色』的头巾缠在额头上,皮肤是棕褐『色』,英挺的鼻子看上去很有精神,如果不是这身装扮太寒酸,换上一身卡其亚骑士套装,绝对要让那些自诩英俊的荣誉骑士羞愧的去死。

    是个很英俊的野蛮人,同时带有南方的剽悍气息,野『性』,但是很真诚。

    马克有着两年的丛林生涯,同时有着不知道多少年的格斗经历,这样的人,他见过。但是,这样的场合,马克只是很平静地说道,“有什么事儿吗?”

    “大,大人!我,我能不能成为您的追随者?”生活的窘迫让亚罕这位希伯来的勇士不得不低头,被逐出部落的时候,他就打定主意,要出人头地,要让族里的老家伙们知道,他亚罕无论到什么地方,都是勇士!佣兵,赏金猎人,强盗,他都干过,但是,生活依然窘迫,并且官方的治安大队已经注意到了他。如果再不收手,他一定会被被捕。

    事实上,这个家伙的确让人觉得诡异,他曾经打劫了一个富有的商人,那个商人有一百个金币,但是这个家伙仅仅是拿了两个银币加二十个铜板。金币一个都没有拿,这是他一天的口粮!

    马克站着仿佛在思考,低头看了一下亚罕的重剑,又看了看他胳膊和『裸』『露』躯干上的伤疤,于是抬头问道,“那里有那么多的魔法师,为什么你会找我?”马克伸出大拇指,指了指魔法师公会那群还在那里惊愕的魔法师们。

    亚罕吞了口口水,然后有些难为情地说道,“我,我胃口很大……”的确,一个胃口很大的追随者,的确会给魔法师带来不小的负担。魔法师在作战的时候的确需要追随者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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