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百一十二章 隐居(完结)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最新网址:wap.80zw.la
    梦里,战争是无情的,能人一个就够了,多了就会造成不必要的争斗,当争斗达到一定的范围后,已经不是人们能够改变的了。于是,梦里,那场长达十五年的战争开始了。

    战争是无情的,这话不假,梦里,她参加了这一次的斗争,也见证了战争的无情,亲人,朋友,不是她一个人就能保护得了的,随着亲人跟朋友一个个的离去,她开始后悔当初战斗的心了。

    战场上的血流成河,她无法改变,战争,使得到处都是难民,她也无法改变。因为男人们都去参加了战斗,导至地里的庄稼没有人料理她也无法改变。战争让一个个繁荣昌盛的城镇变成荒芜,多少的人,因为战争,弄得妻离子散,而她也只是其中一个,战争开始后,她竟然带着汤圆跟谷哥分散了,而饭团,也不知去向。

    十几年的寻找,一次次的失望,最怕知道的是,在死人推里,发现心爱的人的身影,绝望过,挣扎过,但生活还是一样在继续,全国战争的日子不好过,为了孩子,她只能再坚持着。

    她家的汤圆长大了,是个漂亮又可爱的小姑娘,可是,梦里的世界,为了活命的人们,什么都会做,山贼强盗到处都有,眼看着自己的女儿,就那样被山贼抢了去,梦里,她在滴着血。

    没有了,一切都没有了。等到十五年后,救世主到来,消灭了异能人,当她再回到那个熟悉的家的时候,经过十几年战争的洗礼,院子败落得找不到当初的痕迹,家里的东西被人抢劫一空,房子曾经还住过了几批的难民,窗户破了,门也不见了,院子里的游乐园也不见了,没了,什么都没有了。

    她,就在曾经他们的家里等待着,一年,两年,三年,都没有等到自己的家人,终于,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就像刚穿越过来那会一样的凄凉,她一个人孤独的躺在草席上,无声无息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在生命消逝的那一瞬间,她好像看到了她的丈夫跟孩子在呼唤她的声音,是啊,她看到了,他们终于来接她了。

    梦境到了这里,并没有到尽头,恶梦在重复着,一遍又一遍,梦里的绝望是那么的真实,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她坚定的信念,好像在告诉她,那不是梦,那不只是一个梦!

    “太夫,我妻子怎样了!”五谷慌张的抓着太夫的手,晨儿已经睡了三天了,太夫都说她没事,可是他不相信,她要没事的话,身子为什么会发抖,还会冒冷汗,嘴唇发白呢?

    “五夫人的这种情况有点特殊,我也只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她这个样子,跟人家做了恶梦的时候一样,也不知道她梦到了什么,没办法醒过来!”五谷找到了方家的人,而方家的人,对于方晨是不会坐势不管的,所以让族里最好的太夫给她看了。

    “恶梦,可是做恶梦会醒过不来吗?”晨儿一直都是坚强勇敢的,会是怎样的恶梦,让她陷入梦里,都醒不过来呢?而又是怎样的恶梦,让晨儿就算是梦里,身体也跟着发抖生病呢?

    “所以我才说五夫人的这种情况特殊了,我也是第一次遇到,会有人因为做恶梦,醒不过来的。”他担心的是,要是五夫人再不醒过来,可能会承受不住梦里的压力,神智也跟着消失。他刚才看过她的眼睛,已经没有了焦聚,空洞洞的一片,就像那些要死的人一样,神智有换散之相。

    “太夫,你跟我说说看,要怎样才能救回晨儿?”醒不过来!不,他不答应,他的晨儿不会这样子的,不过就是一个恶梦,她不会就这样承受不了的。

    “我个我也没办法,我不知道她恶梦的起因。”她现在是在梦里,不管他们对她的身体做了怎样的事,她也不会醒过来,没办法用外力去救她,能不能醒过来,就只能靠她自己了。

    “没有办法,怎么会没有办法呢?一定会有办法的,太夫你再好好想想!”一定会有办法的,他相信自己一定能找到让晨儿醒过来的方法!

    “哎,这种情况,你们先要照顾好她的身体,保证在她醒过来之前,身体没有坏掉。然后,找几个她最在乎的人,在她耳边说话,要多鼓励她,也许,她听到了就会醒过来。”能不能醒来,就要看五夫人的毅志力了。

    “然后呢,还有别的做法吗?”就算太夫不说,他也会这么做的。而这样子做,效果不明显,他希望还有更好的办法,让晨儿早些醒过来。13244175

    “要你都做了这些,她能不能醒过来,就只能是听天由命了。”命好,也许那天她就会醒过来,命不好,她就会一直梦下去,直到死亡。其实可以想的是,要是她长期醒不过来,就算有人在照顾着她,但她身体里的器官也会损坏,到时候也活不了多长的时间。

    五谷把方晨带了回去,他自己是每天都守着方晨了,饭团跟汤圆也知道自家娘亲生病了,也一直静静的陪在她身边。成氏终于如愿的抢了当家权,而五家,却因为方晨的病,一直陷入底迷之中。

    五天,十天,方晨还是没有醒过来。怕她身体长期不动,会出现休克的情况,五谷每天都会帮方晨按摩一下身子,帮她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wap.80zw.la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