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搞定区区一辆车对他来说小意思。
他们互相配合把挡路的青色轿车推开之后,路面已经足够老爷车开过去了。
他们重新回到车内。
安妮:“约翰,真想不到你挺强的。”
依她的眼光,约翰至少也有四十岁,四十岁的男人有这么强的力量,实在是生平仅见。
约翰发动老爷车,“我一直都是这么强,无论哪方面。”
安妮递给他一只虾条。
约翰摇头,“我不饿。”
安妮递到他嘴边,“就当是奖励你的。”
约翰耸了耸肩,便不再拒绝,吃下了那只美味的虾条。
……
约翰载着安妮沿着土路继续往前开,一边开,一边聊天,典型的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轻松惬意,生活美好。
但开了一段距离之后,生活不怎么美好了。
因为前面的土路被一棵倒下的大树给拦住了,这棵大树可不得了,粗的一B,约翰不认为他可以靠人力把它移开。
退一万步,就算约翰真的能够把它移开的话,但前面还有一个泥坑,泥坑里都是水,老爷车是说什么都不可能开过那个大坑的。
“发克!”
约翰忍不住暴了一句粗口,尤其当他下车到那棵大树根部查看的时候,发现这棵大树完全是被人砍倒的,而且那个大泥坑也有遭挖掘的痕迹。
安妮:“怎么会这样?这里看起来似乎有人故意为之?”
约翰看了她一眼,“你懂得也挺多的嘛。”
他还以为这女的只是花瓶,当然,花瓶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他需要的就是简简单单的女人,并且最重要的是看对眼,能来电。
否则以约翰如今亿万富豪的身家,想找个伴,实在太容易。
安妮有点自豪,“别瞧不起人,我可是家,我写的那部侦探你看过没有?我为了写它,可是在侦探所干了足足一年。”
“喔哦,”约翰不可置信的吹了声口哨,看来想写好一部不是那么容易,写侦探,她亲自去干侦探,如今写杀手,她就出来找杀手,啧啧啧,还真是很有个性的女人。
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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