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完全不一样。
在这个世界,鱼目混珠的意思类似于沙里淘金,即使在一堆鱼目中也可能藏有混珠鱼的眼睛。
“走吧!”
枭采集完眼珠果,小心翼翼的放好,对娑笑着说道。
他的心情很不错,毕竟如果可以得到透.视.眼,他就可以更容易观察狮蚁蜂,寻找到狮蚁蜂的弱点。
当然,得不到透.视.眼,千里眼也不是不能接受。
两人在草丛里继续前进,一路走走停停,枭时不时都能够发现一些可以用于烹饪的材料,按他的话说就是这些材料比较难找才需要搜集,但在他眼里其实杂草也是材料,只是杂草太容易获得,因此不需要刻意储备。
毕竟《大吃一经》里有言,世界上一切都可以用于烹饪。
泥土是用来做叫化鸡的材料,杂草可以用来做清草饼,即使是屎尿也可以用来调配药膳,只要有人能吃的下……
枭认同《大吃一经》的理论。
半小时后,枭与娑听到远处传来的吼叫声。
“是怪熊!”娑肯定地说道。
枭点头道:“嗯,感觉应该受伤了,不过土蝼杀不了怪熊,最多也就是让怪熊吃点小亏,我们继续走吧。”
他很了解怪熊与土蝼,在《大吃一经》里,这两种生物都是上佳的食材,弱点与优点都有描述。
怪熊在森林里就是土霸王,只要不遇到少数几种游荡型的野兽,基本上是无敌的存在,土蝼想要杀死怪熊,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将怪熊困在地洞里,慢慢将怪熊耗死。
现在怪熊已经跑出地洞,土蝼不可能杀死一心想要逃跑的怪熊,最多就是让怪熊受点无伤大雅的小伤。
其实枭挺眼馋怪熊的肉,如果能够得到怪熊的肉做食材,他就可以烹饪出让人获得怪力的菜肴。
别看之前他杀死东谷跟贩奴队老大似乎很容易,但这完全是因为两者都没有跟他比拼力气。
东谷就不用说,当时如果不是眼睛被撒了小盐,一只手就能捏死他。
而贩奴队老大的力气同样比他大,只不过那时候他已经吃过衮衮弥尔的肉,贩奴队老大的力量已经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因此,枭其实光比力量,还远不如这些人。
两人继续往山上走,通过怪熊的吼叫声,他们可以确定怪熊是往另外一个方向离开,无论是怪熊还是土蝼,显然都不会跟他们两人再有交集。
半小时后,他们登上山丘顶端,枭站在一块凸出的岩石上往山的另一边眺望,最后发现远处有炊烟。
“那边有一座村子。”枭指着炊烟,对娑激动道。
有村子就意味着有店铺,有店铺就意味着他可以买到各种厨具。
实话实说,他真受够叶子做的锅,匕首削的木棍做的汤勺,还有其它零零总总的‘厨具’,等到了村子,肯定要买齐所有厨具。
再也不需要担心锅随时可能穿孔,而且有铁锅意味着他可以炒菜、可以焖菜、煎肉、炸肉!
“走吧!”
枭从岩石上跳下,对娑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