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臭小子!”我暗自摇头,如果杀人能和偷鸡联系到一起,那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吃鸡。
“闪开!不想死的滚开!”我边冲边呐喊,前面的骑兵有躲避不及的,都被我砍下马去。我们后方的叛军没想到我们会突然折回来,害怕腹背受敌,没做丝毫抵抗就向两边退去,倒白白便宜了我们,大军一过,地上留下几百具被踏得一塌糊涂的尸体。
叛军稍受阻滞,待我们跑远,他们立刻涌了过来。
“冲啊!谁先杀入圣京有赏!”
“杀呀!杀死那个拿大剑的小子!”
“杀呀!就他是个坏水!”
……
“换阵型!”在冲破后方敌人的阵线之后,我第三次下达了变换阵型的命令。
这次队伍变成了雁行阵,如大雁斜斜的飞行一般,这样的阵型最适合发挥射击兵种的威力。我从守军的口中知道了每一个负责守城的骑兵都配了一个制作极为精良的连发手弩,能在近距离内射穿重骑兵的铠甲,是他们用以保命的杀手锏。这次我打算连他们的杀手锏都利用上。
“预备,放——”
随着敌人的逼近,一万多人将各自的压箱底宝贝使了出来,还像刚才那样,放完箭后立即走人,不过这次不是向两边退去,而是直接穿过人墙没入了城内。
之所以说是人墙,是因为在所有骑兵的身后,已经严阵以待准备好了三万步兵,他们的身前架着巨盾,巨盾上是长长的拒马枪。
骑兵的优势是在冲锋,如果将他们的势头止住,他们就等于失去了灵活性,高高在上的身子会立刻吸引无数士兵的长枪,以及……从某个暗处射出来的冷箭。
奔涌而来的骑兵受到第一轮打击后留下几千具尸体,还没等他们从惊愕中清醒过来的时候,步兵们的拒马枪已经到了他们的胸前。
“顶住——”
步兵中有人
喊,人们咬紧了牙关,丝丝握住手里三丈多长的长枪。转瞬之间,拒马枪上就穿了一长串尸体,有的马势不减,竟生生撞到了前面的巨盾上,撞飞了躲藏在后面的士兵。
“放!”城墙上的人们可不想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巨弩、连弩、投石机一股脑的发难,不用瞄准就能射杀一片人。
城下血流成河,叛军们临死前的哀叫响成一片。
“敌人的主帅一定很年轻。”站在城墙上我冷冷地说道,说着跳上对面的一个攻城塔,几剑下去就将里面毁掉。攻城塔上的叛军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伤亡,直到现在城墙上还有许多叛军,不过我们的援军也源源不断地涌来,他们不是正规军队,而是在圣京上学的各个学校的学生。从来大陆上的学生都是文武双修,为的就是在国家危难之际能够有炮灰。杜邦也拉着银华学院的一批学生大老远赶了过来,他们没有去支援城东,却急行军很远跑来支援城西,明显是杜邦放心不下我这个得意弟子。
“哈哈……”杜邦看见我就高兴,即使是在战场上。有徒如此,老头子也算是有福了,我现在的名头已经远远盖过了博尔哈斯的高徒苍月微澜,郁闷了几十年的杜邦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另外,金银天的十大掌柜也跑了过来,而且后面还跟了一大批金银天的伙计,每个都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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