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染匠公会)实验了几百年也没能复制出来,还有的就是圣约翰之血和亚美尼亚红,主要材料是一种罕见的虫子,当然,可想而知,它们的产量又多么的少——那件由富凯先生献给国王的,价值五百里弗尔的红色丝绒外套,其中大概就有三百里弗尔是在它的颜色上的。
但如果可以,国王选择衣装颜色的时候,很少会选择红色,除了肩带——这是他父亲为他选择的颜色,没办法改,不为其他,只因为现在奉献给国王的红色染料几乎全都来自于西班牙,法国的敌人——他们的一个侍臣从美洲带回了一种被称之为胭脂虫的染料,那种生长在仙人掌上的小虫子给西班牙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以至于人们也把它们称之为红色的黄金。
路易一点也不想让法国的敌人变得更加富有,所以随着国王的喜好而运转的宫廷,这种鲜艳的色彩也逐渐退出了宫廷——除了女人们还必须用它做胭脂。路易虽然感到遗憾,但他也在努力争取吸引更多的学者到法国来,他记得化工颜料的出现距离现在并不远,谁知道什么时候它就突然出现了呢,只要他愿意给予支持——这也是为什么他看重勒内.笛卡尔的原因,虽然教会和守旧人士不喜欢他,但在学者中,他就是国王,如果他愿意在巴黎大学正式任教,会有一些杰出的人才如同扑火飞蛾般地飞来法国的。
最后还是邦唐的小声提醒带回了国王远去的思维,在门扉打开的一瞬间,虽然这些几乎全都出自己手,路易还是露出了一个惊喜的笑容。
她太美了,如果说,在进入房间之前,玛利还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蕾,那么现在她已经展露风姿,同样出自于凡尔赛的玫瑰胭脂让她一扫之前的阴郁,变得生机勃勃,充满希望。
国王特意为她选择的浅绿色外套裙上也绣满了粉玫瑰,就和玛利戴在头上的丝绸花朵一样,它们相互交映,彼此呼应。
他们相对微笑,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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